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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港大斯科產權研究中心聯同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的一項調查發現,劏房租戶需向業主繳交的電費和水費,較原定多分別約四成和1.2倍。有劏房租戶表示懷疑業主濫收電費,曾嘗試不開冷氣和洗衣機作試驗,以至離家一星期,但電表好像沒有太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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