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主的房客
如果文化部提供的"免費倉庫"失火,請問帳要算誰的?

到時會不會被表演團體反咬一口:
一、以為國家提供的空間最安全,沒想到更"落漆"(只是隨便丟個空間當倉庫用,溫溼度等沒在管理,要自負"管理之責",保險、水電等都要我們出,還說啥免費?)
二、一把火連環燒,導致全部團體都遭遇祝融之災(各團體原本各自分散在各地,反而是"分散風險",現在集中起來,一燒起來全部遭殃)

另外也要顧慮:
一、憑啥只有它們能放,我們就不能?(自肥大表演團體?小表演團體就不是人?)
二、把不屬於表演相關的設備或道具通通塞進來,比方說,偷偷"寄生"倉庫,節省房租,甚至在倉庫吃住,(爽吹冷氣等)電費暴增、煮食不慎引發火災等
三、非表演團體寄的借用
四、轉作他用(圖利),如:收費轉租
文化部推試辦計畫 供表演團體倉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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