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
@REAL_TYP
Wed, Dec 7, 2022 1:45 PM
Sat, Apr 29, 2023 5:41 PM
1
2022/12/5公開黑單我的噗
公開黑單提到之事件當事人的時間軸
2022/12/7 21:45 我的道歉全文
1.後續我的反省及作為
2.釐清彼此責任
A、B、噗主(ID: princeness40)以「被污衊的受害者」之姿要求大家避雷我,後續承認是「誤會」,卻未修改噗首的「自稱受害者」版本,改為替E和W太太(本事件兩位當事人)生氣。如果是替當事人生氣,誰給A和噗主公開審判我的資格?
Silvergreen
@Silvergreen1
Mon, Mar 6, 2023 9:48 PM
Silvergreen
@Silvergreen1
Thu, Apr 27, 2023 3:14 PM
喜欢视奸的话也来看看新帖哦:
@REAL_TYP - 今天發公開噗,以下除了道歉以外,我想說的話,我列點來說: 前言:從一段話開始 第...
REAL
@REAL_TYP
Fri, Apr 28, 2023 8:11 PM
Sat, Apr 29, 2023 7:46 PM
我對噗主的評論:
噗主知道exago是真正的當事人後,始終沒有修改噗首的「自己是受害者的論述」,而是:
1.不編輯噗首,且繼續保持噗主是受害者的論調,這是在抹黑我。
2.噗主承認是誤會,卻未將審判權轉交給真正的當事人。
@REAL_TYP - 以正義之名,開黑單噗來討伐我的噗主,成了你討伐對象那樣的惡人。以下訴說我的想法,...
REAL
@REAL_TYP
Sat, Apr 29, 2023 5:03 PM
Sun, Apr 30, 2023 12:29 AM
噗主承認「抹黑」這是誤會,但未修改噗首。
A承認是誤會,但仍認為噗首的「噗主受害者論述」不需修改。
按:
正確的噗首,應修改為:「我以為R污衊我,後來知道是污衊exago,所以我替exago抱不平,我要掛Real,接下來交給exago處理」。
這才是符合事實的論述,不能以「她還是污衊同好」的理由不改噗首。
1.你們不改正噗首錯誤的論述,這是抹黑我。
2.你們沒有資格替當事人審判我。這是很基本的道理吧?
3.你們沒有資格替當事人選擇審判我的方式。
REAL
@REAL_TYP
Sat, Apr 29, 2023 5:18 PM
Sat, Apr 29, 2023 6:26 PM
原道歉貼文的留言,本事件真正的當事人接受我的道歉。
REAL
@REAL_TYP
Sat, Apr 29, 2023 6:03 PM
Sun, Apr 30, 2023 12:45 AM
給可能會看到的千(噗主)、A、B等人:
「快半年了還想翻盤啊」、「果然很會避重就輕」,「明明道歉了還在說什麼」如果你們有這類的想法,請別用這想法侮辱我。
我這幾日的聲明,都是此事發生以後,我對「責任釐清」的思考結果。兩個不是當事人的人,掛出我,而後你們承認「我抹黑噗主」是誤會,但繼續要我道歉,繼續放任錯誤的論述。按照你們的邏輯,這個行為既惡意又僥倖。
我該負的,我負起了,你們該負的責任,還給你們。
你們用你們的視角思考整件事,輔以對我行為動機的負面猜測,得出自洽的邏輯及結論。
中間,真正的當事人出現,你們卻仍死握著審判權,堅持錯誤的論述,這就是抹黑我。
當時,我被你們的視角捲入。現在換我來說我的視角,我引用的都是你們在原噗裡說過的話。
REAL
@REAL_TYP
Sat, Apr 29, 2023 6:03 PM
Sun, Apr 30, 2023 7:33 AM
我面對我的錯誤,反省並向當事人及影響的相關人士道歉。
1.A指控我欺騙W太太。噗主指控我污衊同好跑單。A與噗主都不是真正當事人,我各自聯絡了真正當事人道歉。諷刺的是,兩個不是當事人的人(A&噗主)指著我罵,而真正的當事人都覺得「沒什麼」。
2.未經噗主同意,截圖噗主公開噗的心得給A,我已在12/7的道歉文中,向噗主道歉。
3.至於噗主指控我擅自拿A的心得告白,請噗主拿出截圖證據。
事實上,真正的噗首應該是:
1.噗主:我的公開發言被截圖傳到私人群組了!exago被R抹黑跑單、被拿心得跟W太太講了!我替exago掛黑單噗罵R,我覺得R很邪惡!
2.A:W太太被騙!exago被R抹黑跑單!我覺得R很邪惡!虧我還把R當朋友!
REAL
@REAL_TYP
Sun, Apr 30, 2023 12:23 AM
Sun, Apr 30, 2023 7:33 AM
1.氣勢洶洶的以受害者之姿掛我
2.發現我說的是真正當事人,你們立刻替他生氣,並替A找理由,堅持是我故意讓A誤會是噗主,所以我還是汙衊噗主了
3.當事人出來以自己的立場回應並製作時間軸,你們並沒有回應
整個掛我的黑單噗,沒有W太太和exago的聲音,而充斥著A和噗主委屈的嚷嚷。
REAL
@REAL_TYP
Sun, Apr 30, 2023 12:43 AM
Sun, Apr 30, 2023 2:42 AM
換你們以誠實的態度,面對你們自己該負的責任。
你們不是主要控訴事件的當事人,你們根本做出了越權的行為,傷害到我的名譽。
載入新的回覆
公開黑單提到之事件當事人的時間軸
2022/12/7 21:45 我的道歉全文
1.後續我的反省及作為
2.釐清彼此責任
A、B、噗主(ID: princeness40)以「被污衊的受害者」之姿要求大家避雷我,後續承認是「誤會」,卻未修改噗首的「自稱受害者」版本,改為替E和W太太(本事件兩位當事人)生氣。如果是替當事人生氣,誰給A和噗主公開審判我的資格?
噗主知道exago是真正的當事人後,始終沒有修改噗首的「自己是受害者的論述」,而是:
1.不編輯噗首,且繼續保持噗主是受害者的論調,這是在抹黑我。
2.噗主承認是誤會,卻未將審判權轉交給真正的當事人。
A承認是誤會,但仍認為噗首的「噗主受害者論述」不需修改。
按:正確的噗首,應修改為:「我以為R污衊我,後來知道是污衊exago,所以我替exago抱不平,我要掛Real,接下來交給exago處理」。
這才是符合事實的論述,不能以「她還是污衊同好」的理由不改噗首。
1.你們不改正噗首錯誤的論述,這是抹黑我。
2.你們沒有資格替當事人審判我。這是很基本的道理吧?
3.你們沒有資格替當事人選擇審判我的方式。
「快半年了還想翻盤啊」、「果然很會避重就輕」,「明明道歉了還在說什麼」如果你們有這類的想法,請別用這想法侮辱我。
我這幾日的聲明,都是此事發生以後,我對「責任釐清」的思考結果。兩個不是當事人的人,掛出我,而後你們承認「我抹黑噗主」是誤會,但繼續要我道歉,繼續放任錯誤的論述。按照你們的邏輯,這個行為既惡意又僥倖。
我該負的,我負起了,你們該負的責任,還給你們。
你們用你們的視角思考整件事,輔以對我行為動機的負面猜測,得出自洽的邏輯及結論。
中間,真正的當事人出現,你們卻仍死握著審判權,堅持錯誤的論述,這就是抹黑我。
當時,我被你們的視角捲入。現在換我來說我的視角,我引用的都是你們在原噗裡說過的話。
1.A指控我欺騙W太太。噗主指控我污衊同好跑單。A與噗主都不是真正當事人,我各自聯絡了真正當事人道歉。諷刺的是,兩個不是當事人的人(A&噗主)指著我罵,而真正的當事人都覺得「沒什麼」。
2.未經噗主同意,截圖噗主公開噗的心得給A,我已在12/7的道歉文中,向噗主道歉。
3.至於噗主指控我擅自拿A的心得告白,請噗主拿出截圖證據。
事實上,真正的噗首應該是:
1.噗主:我的公開發言被截圖傳到私人群組了!exago被R抹黑跑單、被拿心得跟W太太講了!我替exago掛黑單噗罵R,我覺得R很邪惡!
2.A:W太太被騙!exago被R抹黑跑單!我覺得R很邪惡!虧我還把R當朋友!
2.發現我說的是真正當事人,你們立刻替他生氣,並替A找理由,堅持是我故意讓A誤會是噗主,所以我還是汙衊噗主了
3.當事人出來以自己的立場回應並製作時間軸,你們並沒有回應
整個掛我的黑單噗,沒有W太太和exago的聲音,而充斥著A和噗主委屈的嚷嚷。
你們不是主要控訴事件的當事人,你們根本做出了越權的行為,傷害到我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