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涉
與涉
對於這堂課,我沒有什麼特別能夠分享的、與情感有關的心得,可能是因為有些課分神去做了其他的事,並不是合格的學生該有的行為;關於靈暈的那堂課我蹺掉了,蹺課理由跟這門課無關,說明理由只會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
與涉
因此我也思考為什麼沒有心得,之前在想,是不是這堂課內容太深奧,但其實只要我有上課,我基本算是記得那門課的主旨,不過要說我對這些課程內容有什麼感受,我覺得我沒有很深刻的情感連結與聯想。
與涉
最初談到〈什麼是當代人〉,講到所謂當代人之所以是當代人,是因為他們不適應當下,所以特別能夠注意到當下發生了什麼。朋友聽見此事,問我:你覺得你是當代人嗎?我想,如果單就不適應這一點,我大概是符合這個條件的,但我並不確定自己有沒有注意到當下發生的問題,我甚至覺得我不一定是因為當下發生的事讓我不適應,而只是單純有些自身性格的問題、不擅長把抱怨轉化成某種行動,於是只能繼續不適應下去。
與涉
關於視覺與觸覺,我們談論這兩者之間,在過去的人們眼中存在著差異與高下,也講到笛卡爾對於感知的想法與轉變,這段我沒什麼想法。
與涉
旁觀他人痛苦的論辯,最後看來是人少的正方(本來是反方)因為辯論社同學與較穩固的邏輯而稍占上風。其實我對於反方所講的「暴力三角結構」最有意見,首先,為什麼這個結構必然是「加害者─受害者─觀看者」,並認為只要觀看者不存在,就會讓暴力結構崩解?這樣的邏輯換句話說,就是「攝影技術若從來沒有發展出來,暴力就不存在」,但事實上暴力並不是依附攝影技術而存在的,這個加害與受害的關係本來就存在,這種理由根本說不通。
與涉
再來是關於門分隔空間這件事,除了談及杜象之門,還有談到玻璃門與旋轉門給我們帶來了什麼樣的意義。
與涉
談到鐵路,或者科技改變人類的感知方式。這件事我比較印象深刻的果然還是對我與另外兩位組員來說「突然冒出」的L組員,並且讓我感到不太愉快的、聯絡我臉書帳號的事情。那件事情是L詢問了班上的A如何聯絡我;然後A又透過B找到我的臉書帳號,但是、我對A與B基本上連點頭之交都稱不上,而且L也並沒有告訴我,自己是怎麼聯絡到臉書帳號的。
與涉
這一週則是談及技術與人之間的關係,並特別以攝影為主,這次的主旨大概可以造樣造句:「不是你在用相機拍照,而是相機在用你拍照。」我自己是覺得這種感受還滿真實,但除此之外就沒什麼感想了。
與涉
我也幾乎都讀了文本,雖然大多時候文本是簡體書寫,有時文本量也很多,但我在課堂之前仍然會努力把文本瀏覽過。我覺得這應該不是文本的問題,問題是出在我自己身上,我只是對於美學這個概念本身,沒那麼大的興趣,但我也並非柏拉圖的信徒,我覺得理型可說是「永遠無法達到的標準」,現實本來就達不到所謂的理想標準,只是每一件事物都或多或少符合那樣的標準,如此而已。
與涉
也許、其實是我對於很多事情都已經失去了興趣,歌曲、上課、短篇小說、Youtube影片、電玩遊戲、活著,我現在的生活,無法讓我感受到生命的意義,並不是說我覺得我的生活一無美處,生活中的美大概只是缺少發現。
與涉
比起活著的人,我更像是個沒死的人。雖然活著跟沒死是一樣的意思,但活著似乎要有某種生命力,我們說某種東西活著,代表著他逐漸老去,向著死亡而生長著,至少他是動態的,大概像是侏儸紀公園裡的那顆蛋;但「沒死」失去了生命力,我們說某個事物還沒死透,是指這件事已經日薄西山,可能性不被期待。
與涉
不過,這種話看起來,只是在這份學習心得,作為濫竽充數的抱怨,而且充滿了憤世嫉俗與失去從容的急躁,這或許根本不該交給老師您,應該交給諮商師,或者身心科醫師。我也確實被朋友勸著這麼做。
與涉
這些種種阻止我寫出心得的理由,可能會讓人覺得矛盾,我在別人眼裡好像看起來在其他小組報告上表現不錯(或也許只是看不順眼很多事物,其實眼高手低)、思路清晰,但我能辦到這種程度,只是因為老師的指引與分工足夠明確,要我自己表達意見,我沒有什麼想法。
與涉
至於在課堂上分神,有一部分原因是同學的報告讓我覺得無聊。但我覺得,我這種沒什麼想法的人,就只會批評同學的報告無聊,甚至在上週大逆不道地嘲笑同學對於某個細節的執著,實際上自己也並不是舌燦蓮花,頂多是順著學長姐梳理好的架構,選擇了自己要報告的內容、整理、講出來。
與涉
總而言之,知識上的獲取大概是有的,我記得課堂內容,也記得同學們對此的討論,如果這算是收穫的話。但我在感受上,沒辦法欺騙自己說自己獲益良多,引述某些文本中的幾個句子,假裝自己受到觸動。我思考過,我以前的學習心得到底寫了什麼,結論是,以前的心得比較短,我只要引述幾個句子,寫自己覺得對於這幾句很有感覺,若有似無地形容這幾句話,通常就湊出了符合標準的字數,但實際上我並不太能確定自己的心得究竟是什麼。
與涉
最後我想說,我覺得描述自己「從清醒到入睡」的感覺,這樣的作業對我而言比較有趣,比起目前的期末報告,我更想要寫這類型的作業。對於地圖上的旅行,我還沒有任何規劃。但我想捷運路線圖應該也算是一種地圖(嗎?),若一定得要做與地圖有關的事物,那我想我會在搭捷運時,找一個與我的衣服顏色樣式相似的人,跟著他坐捷運,並且像我的小說主角一樣,到那個地方吃晚餐,並連續這麼做三到五天。
與涉
-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