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juli
這不是誰要當選新竹市長的問題,而是,為什麼辦公室的助理,竟然違反人性,願意把辛苦賺來的加班費「回捐」給辦公室,交給老闆使用的問題…
而且這種所謂的「回捐」,已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星旗檳榔渣柯文哲的黨徒高虹安從二○二○年三月到十二月,要求領公費助理,把自己的加班費匯集到辦公室
檳榔渣柯文哲的黨徒高虹安辦公室說這是助理願意以公積金方式來維持辦公室運作。請問鄉親們,助理是什麼原因不得不繳回?
律師呂秋遠他讓大家思考…把自己辛苦賺來的加班費「回捐」給老闆使用,合理嗎?合乎人性嗎?
寄生在台灣的特務抓耙仔馬英九們的中華民國殖民統治體制是山寨CHINA
《呂秋遠專欄》把自己辛苦賺來的加班費「回捐」給老闆使用,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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