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Sat, Oct 29, 2022 1:52 PM
3
抱著炎上的覺悟說出你討厭的事物
看了一下這個Tag,大多都是無關痛癢或正常人都會討厭;根本炎不起來的東西嘛.....
我是討厭無腦挺同婚的人啦
怎樣叫無腦挺同婚?就是把同婚當成婚姻平權的全部,說挺同婚但卻說不出挺同婚的原因
或是說得出原因結果那個原因會支持他自己不支持的東西
像是有些人會喊相愛就該要能結婚,問他那父子相愛可不可以結婚他又不支持
那相愛就能結婚的說法就不通了嘛
peanut4388
Sat, Oct 29, 2022 1:53 PM
「我覺得沒什麼好反對的啊?」
這種你會討厭嗎?
plum4581
Sat, Oct 29, 2022 1:54 PM
同志到底有什麼了不起
mantis3920
Sat, Oct 29, 2022 1:54 PM
這個議題其實跟女權自助餐很接近(我也要被炎上了嗎
ಠ_ಠ
Sat, Oct 29, 2022 1:58 PM
peanut4388: 這倒不會
我是認為,任何人有權以任何理由去支持同婚
只是如果理由自相矛盾,那就是個很爛的理由
如果理由很爛,那反方當然也能用很爛的理由去反對
而很爛的理由不該做為支持/反對修法的依據
不過我不覺得「沒什麼好反對」算是個爛理由,這是符合憲法22、23條的精神
也就是任何行為都該受保障而不被限制,除非有那個行為有負面效果
hawk8640
Sat, Oct 29, 2022 2:21 PM
骨科涉及到另一條法律阿
pepper9397
Sat, Oct 29, 2022 3:48 PM
父子很有煉銅嫌疑啊,即使是兒子成年後才發生也很有grooming的嫌疑。感覺沒有可比性吧,除非兒子成年前都跟父親互不認識。
ಠ_ಠ
Sat, Oct 29, 2022 3:51 PM
不管用什麼理由
結果就是除了「相愛」以外還要符合其他條件才能結婚
所謂「相愛就該要能結婚」的說法就不合理了
ಠ_ಠ
Sat, Oct 29, 2022 3:54 PM
像現在民法規定六等親以內不能結婚
就算撇除直系親屬關係,如果用相愛就該能結婚這理由支持同婚的話
那也該支持表姊弟結婚
說實話,我還想不到什麼理由可以支持同婚同時不支持非直系的血親通婚
當然可能有人說會有遺傳疾病基因汙染之類的問題,但民法可從沒禁止過有嚴重遺傳疾病的人結婚;而且這個說法也不適用於兄弟結婚
pepper9397
Sat, Oct 29, 2022 4:03 PM
不是相愛就該能結婚 這點我是同意噗主
我只是想指出父子跟普遍同性戀之間差別一目了然
用兩者並為一談太像經常看到的反對派偷換概念
ಠ_ಠ
Sat, Oct 29, 2022 4:06 PM
所以說是用「相愛就該能結婚」這種說法去挺同婚的讓我討厭啊
會自相矛盾嘛,但那種人又講不出其他支持同婚的理由
所以是無腦挺囉
uranus9850
Sat, Oct 29, 2022 4:47 PM
那你有辦法說出異性戀結婚的有腦理由嗎,繁衍後代?
事實是實質性的活動比如生小孩、組隊維持經濟,那一紙婚約不是必須的
對現在的人而言,結婚在精神上的價值更高
要推到「只要是相愛的人就都可以結婚」這句話很簡單,那就是「婚姻憑什麼只能限制為異性戀人類的特權呢」
對方想要消弭的是性取向的差別對待,你反問人家父子能不能夠結婚那就屬於語言上的詭辯了
ಠ_ಠ
Sat, Oct 29, 2022 6:17 PM
uranus9850:
憲法22條
結婚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
故應受憲法保障
同性戀與非直系血親成婚或三人以上成婚同理
如果你要問的是為什麼要特別立法寫出結婚內容,在我看來是為了快速提供應有的保障由政府擬出的契約範本;讓有意結婚的雙方(現階段)不需要花費時間去找法律專門人士擬定契約就能享有所欲獲得的保障
保障包含子女監護權、性忠貞、遺產繼承等內容
不結婚能不能保障這些內容?可以,那就是自己想辦法擬定契約找人公證;但既然婚姻大抵需求都相差無幾,那由政府提供一套通用的契約當然是效益更高
ಠ_ಠ
Sat, Oct 29, 2022 6:19 PM
想要消除性取向差別對待是你說的,不是「對方」說的
不要把自己的話塞到別人嘴裡
想要消除性取向差別對待也要有理由
如果用這個作為理由去支持同婚但反對父子成婚
那當然就要面對「為什麼性取向不該被差別對待但父子成婚應該被差別對待?」的質疑
uranus9850
Sat, Oct 29, 2022 6:34 PM
想要消除性取向差別對待的理由就是,性取向不該是差別對待的理由啊(好繞)
「只要是人,相愛就都有結婚的權利/力」,這句話當然涵蓋你說的父子關係,但討論異性戀或同性戀結婚的時候本來就沒有要討論這塊啊(異性戀/同性戀的差別在於性取向,而非人倫關係)
在這個語境裡,完整句該是「只要是人,相愛就都有結婚的權利/力,無關性取向」,所以我才會說你詭辯
當你無條件地沒有對異性戀婚姻制度提出質疑的時候,我也可以問,那麼父女、母子不能結婚嗎?為什麼在固有的異性戀婚姻制度上,你卻不會提出這類問題呢?只因為異性戀婚姻不需要有人出頭聲明支持嗎?
ಠ_ಠ
Sat, Oct 29, 2022 6:49 PM
那就是和憲法22跟23條一樣的說法嘛
但同個理由也適用在父子成婚啊?怎麼父子成婚就該是差別對待的理由?
對方只講相愛就該能結婚,你為什麼一定要把他沒說過的話塞他嘴裡?
就算硬要塞也只是迴避問題而已,還是沒說反對父子成婚的理由啊?
我已經明講了同性戀跟非直系血親成婚或三人以上成婚應受憲法保障
很明顯現行婚姻制度沒有保障後兩者
在你眼裡這叫做無條件沒有提出質疑?叫沒有提出問題?
那我還真想知道怎麼樣才算是質疑?
ಠ_ಠ
Sat, Oct 29, 2022 6:54 PM
我在針對無腦挺同的說法
你卻叫我先去針對異性婚姻提問題?你是不是沒搞清楚我在講什麼?
無腦挺同的人不過就是現在站的風向對了而已,只要不動腦遲早也是變成另一股守舊反對勢力
放任這種人繼續不思考,未來有人爭取三人以上成婚、六親等內成婚的時候這種人就只會搖身一變變成現在護家盟的立場,無腦反對新的進步勢力
ಠ_ಠ
Sat, Oct 29, 2022 6:58 PM
觀念永遠都會變動,以前學校不強制剪短頭髮就叫開放
現在要開放髮禁才合理
以前不強制要求穿裙子就是開放,現在也走向不強制穿制服的趨勢
時代一定是越來越進步,就算現在看起來是進步方,只要不用邏輯判斷不動腦思考;未來一定會變成守舊方
站哪個立場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動腦,建構出不矛盾的說法,不只要能說服自己更要讓別人也不覺得有問題
這才是重點啊
uranus9850
Sat, Oct 29, 2022 7:16 PM
我會打那些是因為你看起來只是抓住「相愛的人都能結婚」這句話去反駁那個說這話的人而已(呃打到這裡發現好像還真的是)
會牽扯到異性戀婚姻的情況,是在疑問,現有婚姻制度的存在不需要有人出聲說「只要相愛,就算是異性也可以結婚」,也就沒有「機會」反問他「那麼你支持六親等內結婚囉?」,那麼當同婚支持者說出同樣的話,卻需要附加地被這樣質問是不是有點苛刻?
但是看到你接下來打的東西,我能理解了,你希望的是立場是經過思辨而提出的。(但我懷疑支持同婚的人會說出那句話,其實沒有想到六親等內結婚那麼遠。)
(我自己如果會說出這句話,對這方面沒有特定的立場,假如在基本的生物學上沒有惡果應該就可以(吧)。相較於倫理規則,接受同性婚姻對於整個社會可能是相較容易的一步?)
snail1930
Sun, Oct 30, 2022 4:52 PM
老實說我認為這只是挑語病打稻草人耶
你看看很多古典浪漫小說,也在闡述只要相愛就能結婚的概念,什麼打破媒妁之言。啊那個時候的人根本就沒有婚姻平權的概念,你穿越回去,問:所以作者大人你的意思是不要媒妁之言,只要相愛就好了,那所以你是支持同志婚姻嗎?
作者大概就愣在那邊,他根本沒有想到這層呀,那你會說作者在寫三小,什麼只要相愛就好,為什麼不守媒妁就可以,同志相愛就不行嗎?指控作者根本是不經思考就亂支持嗎?
作者的語境就是針對他覺得不合理的某個現況做討論,然後你就延伸到另一個相似但超出這個狀況的事情,然後指控對方雙標,我不覺得這是個合理的討論方式耶
snail1930
Sun, Oct 30, 2022 5:00 PM
“只要相愛為什麼不可以結婚”在那個時代作者的語境其實就是“只要相愛,就算不是媒妁之言,為什麼不可以結婚”
同理,你討厭的那種人的語境論述其實是
“只要相愛,就算不是異性傾向,為什麼不可以結婚”
所以他們就是一次質疑一個元素,質疑媒妁元素、質疑性傾向元素,那你把其他元素通通搬出來,然後說哈哈抓到了你們都沒想過這些題目,所以你們都沒在思考。
那等於是要求大家做決策一次要考量到所有相近的元素,但你自己也說了,思維是階段性的,考量到不剪短髮跟全面開放髮禁,是不同的階段。如果當初考量到不剪短髮未必就有思考到開放髮禁的問題,也未必就支持全面開放髮禁,他們只是針對單一一個:“剪短髮”的問題進行回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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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這個Tag,大多都是無關痛癢或正常人都會討厭;根本炎不起來的東西嘛.....
我是討厭無腦挺同婚的人啦
怎樣叫無腦挺同婚?就是把同婚當成婚姻平權的全部,說挺同婚但卻說不出挺同婚的原因
或是說得出原因結果那個原因會支持他自己不支持的東西
像是有些人會喊相愛就該要能結婚,問他那父子相愛可不可以結婚他又不支持
那相愛就能結婚的說法就不通了嘛
這種你會討厭嗎?
我是認為,任何人有權以任何理由去支持同婚
只是如果理由自相矛盾,那就是個很爛的理由
如果理由很爛,那反方當然也能用很爛的理由去反對
而很爛的理由不該做為支持/反對修法的依據
不過我不覺得「沒什麼好反對」算是個爛理由,這是符合憲法22、23條的精神
也就是任何行為都該受保障而不被限制,除非有那個行為有負面效果
結果就是除了「相愛」以外還要符合其他條件才能結婚
所謂「相愛就該要能結婚」的說法就不合理了
就算撇除直系親屬關係,如果用相愛就該能結婚這理由支持同婚的話
那也該支持表姊弟結婚
說實話,我還想不到什麼理由可以支持同婚同時不支持非直系的血親通婚
當然可能有人說會有遺傳疾病基因汙染之類的問題,但民法可從沒禁止過有嚴重遺傳疾病的人結婚;而且這個說法也不適用於兄弟結婚
我只是想指出父子跟普遍同性戀之間差別一目了然
用兩者並為一談太像經常看到的反對派偷換概念
會自相矛盾嘛,但那種人又講不出其他支持同婚的理由
所以是無腦挺囉
事實是實質性的活動比如生小孩、組隊維持經濟,那一紙婚約不是必須的
對現在的人而言,結婚在精神上的價值更高
要推到「只要是相愛的人就都可以結婚」這句話很簡單,那就是「婚姻憑什麼只能限制為異性戀人類的特權呢」
對方想要消弭的是性取向的差別對待,你反問人家父子能不能夠結婚那就屬於語言上的詭辯了
憲法22條
結婚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
故應受憲法保障
同性戀與非直系血親成婚或三人以上成婚同理
如果你要問的是為什麼要特別立法寫出結婚內容,在我看來是為了快速提供應有的保障由政府擬出的契約範本;讓有意結婚的雙方(現階段)不需要花費時間去找法律專門人士擬定契約就能享有所欲獲得的保障
保障包含子女監護權、性忠貞、遺產繼承等內容
不結婚能不能保障這些內容?可以,那就是自己想辦法擬定契約找人公證;但既然婚姻大抵需求都相差無幾,那由政府提供一套通用的契約當然是效益更高
不要把自己的話塞到別人嘴裡
想要消除性取向差別對待也要有理由
如果用這個作為理由去支持同婚但反對父子成婚
那當然就要面對「為什麼性取向不該被差別對待但父子成婚應該被差別對待?」的質疑
「只要是人,相愛就都有結婚的權利/力」,這句話當然涵蓋你說的父子關係,但討論異性戀或同性戀結婚的時候本來就沒有要討論這塊啊(異性戀/同性戀的差別在於性取向,而非人倫關係)
在這個語境裡,完整句該是「只要是人,相愛就都有結婚的權利/力,無關性取向」,所以我才會說你詭辯
當你無條件地沒有對異性戀婚姻制度提出質疑的時候,我也可以問,那麼父女、母子不能結婚嗎?為什麼在固有的異性戀婚姻制度上,你卻不會提出這類問題呢?只因為異性戀婚姻不需要有人出頭聲明支持嗎?
但同個理由也適用在父子成婚啊?怎麼父子成婚就該是差別對待的理由?
對方只講相愛就該能結婚,你為什麼一定要把他沒說過的話塞他嘴裡?
就算硬要塞也只是迴避問題而已,還是沒說反對父子成婚的理由啊?
我已經明講了同性戀跟非直系血親成婚或三人以上成婚應受憲法保障
很明顯現行婚姻制度沒有保障後兩者
在你眼裡這叫做無條件沒有提出質疑?叫沒有提出問題?
那我還真想知道怎麼樣才算是質疑?
你卻叫我先去針對異性婚姻提問題?你是不是沒搞清楚我在講什麼?
無腦挺同的人不過就是現在站的風向對了而已,只要不動腦遲早也是變成另一股守舊反對勢力
放任這種人繼續不思考,未來有人爭取三人以上成婚、六親等內成婚的時候這種人就只會搖身一變變成現在護家盟的立場,無腦反對新的進步勢力
現在要開放髮禁才合理
以前不強制要求穿裙子就是開放,現在也走向不強制穿制服的趨勢
時代一定是越來越進步,就算現在看起來是進步方,只要不用邏輯判斷不動腦思考;未來一定會變成守舊方
站哪個立場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動腦,建構出不矛盾的說法,不只要能說服自己更要讓別人也不覺得有問題
這才是重點啊
會牽扯到異性戀婚姻的情況,是在疑問,現有婚姻制度的存在不需要有人出聲說「只要相愛,就算是異性也可以結婚」,也就沒有「機會」反問他「那麼你支持六親等內結婚囉?」,那麼當同婚支持者說出同樣的話,卻需要附加地被這樣質問是不是有點苛刻?
但是看到你接下來打的東西,我能理解了,你希望的是立場是經過思辨而提出的。(但我懷疑支持同婚的人會說出那句話,其實沒有想到六親等內結婚那麼遠。)
(我自己如果會說出這句話,對這方面沒有特定的立場,假如在基本的生物學上沒有惡果應該就可以(吧)。相較於倫理規則,接受同性婚姻對於整個社會可能是相較容易的一步?)
你看看很多古典浪漫小說,也在闡述只要相愛就能結婚的概念,什麼打破媒妁之言。啊那個時候的人根本就沒有婚姻平權的概念,你穿越回去,問:所以作者大人你的意思是不要媒妁之言,只要相愛就好了,那所以你是支持同志婚姻嗎?
作者大概就愣在那邊,他根本沒有想到這層呀,那你會說作者在寫三小,什麼只要相愛就好,為什麼不守媒妁就可以,同志相愛就不行嗎?指控作者根本是不經思考就亂支持嗎?
作者的語境就是針對他覺得不合理的某個現況做討論,然後你就延伸到另一個相似但超出這個狀況的事情,然後指控對方雙標,我不覺得這是個合理的討論方式耶
同理,你討厭的那種人的語境論述其實是
“只要相愛,就算不是異性傾向,為什麼不可以結婚”
所以他們就是一次質疑一個元素,質疑媒妁元素、質疑性傾向元素,那你把其他元素通通搬出來,然後說哈哈抓到了你們都沒想過這些題目,所以你們都沒在思考。
那等於是要求大家做決策一次要考量到所有相近的元素,但你自己也說了,思維是階段性的,考量到不剪短髮跟全面開放髮禁,是不同的階段。如果當初考量到不剪短髮未必就有思考到開放髮禁的問題,也未必就支持全面開放髮禁,他們只是針對單一一個:“剪短髮”的問題進行回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