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噗~
原來如此 (p-wink)
像個糙漢過日子_瑪莉
鐵證=email,好鐵喔www
~龜苓膏~
~龜苓膏~
轉丁 on Facebook
直接上圖
https://images.plurk.com/5j5Ceqaos822fHRVIHeYUP.png
~龜苓膏~
Facebook
資策會聲明】
如本會近日聲明,高虹安委員並未就任職科智企業的業務處處長乙事,向本會提出申請兼職,更片面曲解相關文件,本會已和律師準備採取行動,靜待司法程序釐清。
~龜苓膏~
Facebook
高虹安今天記者會的最後,為了襯托自己是一個「基層員工」,把組長顏均泰、主任洪毓祥、所長楊仁達、副執行長龔仁文等她的長官一干人等全部公開來幫她背書了。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畫面,當時我還是個只能靠補習班考上碩班的「學渣」,每天就在補習班看影片補課,順便寫參考書,但那參考書上的作者名,我永遠忘不了。
原來我的補習費無意間成就了兩個師徒。
也許這就是用EMAIL就可以證明兼職的理由。
~龜苓膏~
Facebook
【模糊焦點的記者會】
高虹安早上的記者會,秀出了她跟過往主管的EMAIL紀錄,用來指控資策會昨天聲明中所提,查無她申請兼職的紀錄,是無的放矢。
但其實這就是高虹安一貫的模糊仗手法。
答案就藏在昨天資策會的聲明稿裡。
1. 資策會聲明第一點即說明,2002年就定有兼職辦法,2006年已經建置E化系統,所有要兼職的同仁都要上去申請,照理說,高虹安只要拿出她當初有申請的紀錄,其實一翻兩瞪眼,結果現在資策會內部找不到,她自己也拿不出來,卻拿了一堆與長官通信的信件紀錄想要佐證「長官都知道她在科智工作」?
~龜苓膏~
打個比方好了,一個有制度的公司機關,請假都有差勤系統,要請假的都上去登錄,否則到時候計算薪資的時候無從對證,請問我可以拿一個跟主管的EMAIL紀錄來證明嗎?
2. 資策會的聲明第二、第三點更提到,當年所有參加創業比賽得獎的同仁,拿到資策會給的創業獎金後,都出去創業了,就你高虹安一個沒有,留在資策會裡面,資策會還沒有開始追討這一塊呢。
另外,高虹安又說,據她了解,資策會有打去科智問高虹安有沒有領薪水,科智那邊回應說她沒有領,我們先撇除科智的說法正不正確好了,現在看到的資料上,高虹安除了領了資策會的創業獎金後沒出去還在資策會領薪水外,高虹安的財產申報上面也有科智的投資紀錄,換句話說,高虹安現在應該手上有科智的股票。
這又怎麼解釋呢?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