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ake
ref: 該案當年檢方和法院傳訊多位證人,其中一位是時任逢甲大學電機學院的黃姓院長,該判決書還提到涉及學術倫理認定的部分,「不是,只要有一篇假的文章,就違反學術倫理,且縱使不是達到像本案查不到文章的情形,只要自己發表的文章中,有一小段跟別人的一樣,就認定是剽竊的情形,就是違反學術倫理。」

吹哨者吳佩蓉說,時隔多年,逢甲大學因許淑華論文抄襲案,再次捲入學術倫理的爭議。因許淑華論文抄襲案受訪的副校長唐國豪,畢業於美國名校普渡大學,按理應深諳「美國大學教授協會界定的抄襲定義」,他看到許淑華的論文審定結果高達32頁有問題,竟不覺事態嚴重,還拿大學自主塘塞,意圖規避質疑,相關言行看在他的學術同儕眼中,令人不勝唏噓!
【許淑華論文爭議】逢甲大學屢爆學倫爭議 吹哨者再舉法院判決打臉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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