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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亦指柏嘉的判決有問題;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烈顯倫更嚴厲批評事件損害香港法制的形象,要求柏嘉辭職。首席按察司羅弼時在1987年11月發出的上訴庭指引中表示柏嘉的裁決造成法律上的錯誤。1988年3月17日,柏嘉辭職,獲港督批准。1989年11月,柏嘉在賽普勒斯的交通意外中死去,柏嘉的妻子亦於1993年宣告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