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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礦仙子 礦物溝通 礦姐

幫警察友人代發:

大家好我是服務於某分局的員警,看到石頭事件有些地方想跟大家說,首先就是警方不能拒絕民眾報案,法條依據在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七點「不論本轄或他轄案件,應即受理並反應處置」,講的誇張點宣稱自己被電磁波攻擊也能提告,但會不會成立是兩回事。不知為何會被解讀成在警方這端能夠拿到報案證明單就能構成犯罪的歪理。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還要檢察官、法官幹嘛?

留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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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是查IP的部分,臉書是外國公司,不是比較重大的刑案通常不會提供IP,並且重大刑案不包含妨害名譽,這在警界照理來說是常識,不是很能理解為何宣稱同仁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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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裡描述警察輕佻的態度實在讓人看得很生氣,我不知道是表演型人格還是怎樣,筆錄中、筆錄結束後警察都不可能這樣跟你閒聊,這種案子也不用處理老半天,我來問的話不用半小時,除非報案人廢話很多,派出所這端是不太負責這類案件的後續偵破的,受理完後會直接送到偵查隊,找不到人就直接行政簽結,連檢察官那邊都到不了。檢察官如果覺得明顯不構成犯罪也可以直接不起訴,問都不用問,刑訴法228條3項「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不要覺得告了就一定會把人叫過來問,本來就不是必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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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稍微看了一下,警察會提醒可以拿很多和解金也很好笑,根本不可能這樣說,講難聽點有點法律素養的人稍微看一下其他人的留言都不覺得這個去告能拿到錢,除非被告的人自己縮了直接付錢了事啦。警察原則上不介入民事,我自己如果上班碰到民事問題,也頂多告訴民眾該如何處理,比方說監護宣告的聲請。有收過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應該知道上面不會寫肇事責任的比例,這或多或少也表明了警方不介入民事糾紛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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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要不要一起訂便當、要當事人幫忙占卜女朋友為何劈腿就不一一吐槽了,過於荒腔走板,不是警職也能明顯看得出來在唬爛。買低賣高被質疑很正常,尤其是這種價差,這樣就是霸凌奉勸別做生意了,去好好看醫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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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結語:真的不要以為警察不會看到,友人整個傻眼
wolf1619
真的.....
salt240
bull3940
好好笑被大打臉
sheep1833
果然都是要警察出馬事態才會有點進展……辛苦了
wine9810
辛苦警察了⋯⋯真的是工作風險高吃力不討好,還要被這種人造謠
salt240
警察辛苦了
witch3980
超感謝噗主&警察友人願意發言
sheep1833
不過噗主這樣發,說不定會有人質疑這種匿名機制是不是真的是警方,希望不要弄到後面變成什麼警察和網民一起霸凌弱勢就更扯了
witch3980
真的辛苦了!看到警察被造謠就算是路人也覺得很生氣
weasel8120
辛苦了
witch3980
sheep1833: 他要是再這樣張口就來隨便誣賴別人真的會被告的
sheep1833
警察在網路炎上的部份真的很辛苦也很罩,追了幾次事件的感想,只要警察出現,一堆拖泥帶水講不清楚弄不明白的都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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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發公開就是了 友人沒有特別要我發匿名
sheep1833
witch3980: 真的
lion2713
真的辛苦警察了...
ham5158
最後一句建議拿掉,避免有爭議😂
保留前面解釋的部份就好~
wolf1619
sheep1833: 看看隔壁噗有警察只敢用暗示的方式證明自己就是,代表說怕被認出來導致影響自己生涯,能理解也尊重,能有警察出來發聲已經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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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特別幫他發匿名就是像 wolf1619說的一樣的用意
puma2463
真的辛苦了,還要處理這種鳥事
sheep1833
ಠ_ಠ: 沒關係不需要,噗主也要保護自己,請以自己為優先考量QQ
sheep1833
真的是……認同wolf1619旅人
witch3980
沒有霸凌就是沒有,他自己覺得並不會改變事實,個人不覺得那句話有什麼不可以說,一直認真實事求是講究邏輯而沒有謾罵口出惡言的網友比例非常非常高,不只自己不說還會主動阻止別人歪樓,對這些族群來說也覺得很冤枉被他誣賴,他只是想對自己有利就不斷的像造謠員警的事一樣渲染,很多人都不願也並不應該被扣霸凌帽子,我們活在法治國家,不是什麼行為都可以自由心證的,包括所謂的霸凌以及交易行為
jaguar2769
謝謝警察願意發聲。
orange2891
噗主跟各位警察都辛苦了
rabbit5029
感謝噗主和警察友人,辛苦你們了,還願意出來發聲,這種以輕佻態度造謠警察瀆職、編造虛構互動對話的行為實在非常令人憤怒,事主對妨害名譽判例和查網友IP部分的瞭解也看得出來知之甚少,雖然很明顯是胡謅的,但還是會有人相信,真的感覺對方把司法當成玩笑在看待,這種行為說是令人髮指也不為過
burger8055
為了引起注意竟然掰出這種謊話造謠警察真夠惡劣,最後一句說的沒錯,的確是該好好看醫生不要出來害人
ant6532
警察跟噗主辛苦了~很好奇想要問一下內文提到行政簽結的部分,若是簽結之後原告會收到任何通知嗎? 看了這麼多類似的案例,真心覺得可能沒辦法告成的情況之下,忍不住還是想要看對方收到不起訴的態度(?
cock3136
辛苦噗主和各位警察了,希望這件事最後能還給你們一個公道!
crab9229
根據刑事訴訟法255條2項,不起訴處分書要送達被告、告訴人、告發人,行政簽結不是不起訴,而是因為無法偵破而暫時擱置,不起訴是偵查終結的手段,意思是偵查完畢後認為被告無犯罪嫌疑或者證據不足,跟行政簽結不一樣。不過如果永遠找不到人,其實也跟偵查終結沒兩樣了。
kitty5364
簽結會發函給報案人
walnut2055
辛苦噗主跟警察了!
jay9006
(另一個鴿子路過)
我不知道事發經過
不過看到噗主發文
學長你到底是遇到那個神經病.............
kitty5364
我是覺得跟石頭說話還算正常啦
我們之前的常客也是很喜歡跑來說他家宮廟的神明跟他講如何如何 不順他的意安撫他現場就要死要活給你看
kitty5364
習慣就好
sheep1833
kitty5364: 嗯……其實重點也不是和石頭說話什麼的,是商業行為上有點疑慮,只是還沒有一個解釋這樣
kitty5364
sheep1833: 盲猜啦
畢竟我也沒跟事主對過話

這位當事人應該是有某種程度的幻聽幻覺,導致他認為“礦物”會講話。
普通人買賣礦石依據的是礦石本身品質(是否是人工?有沒有被酸洗?染色加工?)但事主因為本身的狀態,他篩選礦石的原則不是上述任何一種,而是“自己聽不聽得到聲音”...

“聽不聽得到”其實不能證明他商品的現實價值畢竟他自稱都聽得到滴膠的聲音了,加上謊報價格的行為(或者以他的說法,他買了一堆選一個賣?),導致他客觀上來說成立詐欺
sheep1833
kitty5364: 真的是這樣 旅人講得👍🏻
kitty5364
假如他有自己行為涉及詐欺認知就算了,但他似乎又深信自己的世界觀,無法接受自己被質疑...甚至不擇手段拿警察和神明當擋箭牌想叫人閉嘴


怎麼說呢 要是來我們這裡,我們應該是不會跟當事人多說什麼,直接依規定受理丟上去簽結,但以私人角度我還是希望當事人好好休息去看醫生

不要再繼續上網找人吵架了
wine9810
事實上也沒人知道他是裝的還是真的瘋了

總之事情燒成這樣,用點腦都知道
他如果不維持她的人設
連鐵粉都會消失

而且詐欺就成立了(就算沒人告)
是我我也寧願繼續裝瘋賣傻,反正過一陣子風頭過了就好
wine9810
老實說這種知道要怎麼寫文案做人設騙錢
然後又知道要假報警想要意圖逼人刪文
又知道要刪掉索起來對自己不利的事情

思路這麼清楚
我是一點都不覺得瘋啦
tuna3988
他本來就不是精神病,他那叫中二病
witch3980
wine9810: 參考昨日的占卜退款爭議對話、也有很多人覺得他很明顯思路清晰也很精明
weasel8120
witch3980: 超清楚的,明明就在套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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