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嗆殉職警「死有餘辜、活該」 台南二分局要嚴辦
John Smith
台南二分局要嚴辦 ? 怪怪的,應該是家屬提告吧 ?
路邊攤宅老闆
毀謗吧!
路邊攤宅老闆
智障網紅都這樣的
John Smith
路邊攤宅老闆
: 我在說提告程序啦
路邊攤宅老闆
John Smith
: 公務執行中可以告
John Smith
舉「警察白痴」標語判無罪,「侮辱公署罪」是否已經過時?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John Smith
立院三讀 刪除侮辱公署罪加重侮辱公務員罰則 | 政治 | 中央社 CNA
路邊攤宅老闆
你稍微想一下就知道,公務執行中的機關,會被告當然也能告人
路邊攤宅老闆
不過智障網紅嘛…通常小癟三,刷觀看都來不及了,他們更怕跑法院
John Smith
路邊攤宅老闆
: 可以當面罵 - 幹你媽的警察局,不能當面罵:幹你娘的臭警察
@.tw.
家屬也要告
路邊攤宅老闆
John Smith
: 其實不行,因為警察局可以告,但是通常沒這麼閒,所以智障網紅就真的糗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