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亞/被樂團女同綁架
我覺得那個數位中介法啊
就公民政治參與的角度來說 整體其實是件挺好的事
尼亞/被樂團女同綁架
公民能表達意見的途徑不是只有選票
投了那一票之後兩年四年不聞不問 到選舉才決定要賭誰
尼亞/被樂團女同綁架
看到大家廣泛發表正反兩面的意見
就覺得台灣還有救
尼亞/被樂團女同綁架
我覺得看到一個準則或規定
可以先思考兩個方向
一是 這個東西的立意是什麼 他的用途正常是該如何使用
二是 在所能想像到的最糟糕的情況下 這個東西可以怎麼樣的被惡用
尼亞/被樂團女同綁架
我們跟政府的關係應該是
我們投票選擇符合我主要需求的政黨(例如:對中立場)
但是政黨一定有各種意見不會符合我的需求
那我就應該集合跟我有相同需求的人向政府表達我們的需求跟意見 阿表達方式百百種 不會傷害到別人的方法都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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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那種下次投票換別黨
我覺得是效益最低的做法
你兩年四年才能換一個政府 而且一樣你也不知道他想什麼 他也不知道你要什麼
尼亞/被樂團女同綁架
這種人就是 行 您時間多票多 折騰的起 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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