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ray_R
[手動轉]
NCC又搞砸了
「中介法」放任假訊息最高罰500萬 網路論壇憂衝擊言論自由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以下為法律內文
https://www.ncc.gov.tw/...
註解:可能昨晚有人看到我有貼過一次
可是當時精神不好想放到早上再來
不過現在鼻炎症候群發作中
完全不行~
看週六要不要去報到~
Nyar@ペロリスト
瞄一下吵的大多沒針對問題重點,判定交給法院沒問題,不是說司法獨立嘛。然而裡面那些個沒被炒的爆點就實在不行了,選舉玩一遍DPP就要登陸火星了⋯⋯
Astray_R
Nyar@ペロリスト : 請幫我條列整理一下吧 頭痛胸痛難受中
Nyar@ペロリスト
https://images.plurk.com/7ebCHWLVJxxiEQwSJ9G90B.jpg
嗯,放推的哭哭喔。其實很大篇幅在規定平台每年要檢討自我管理、稽核,跟公司行號一樣。
Nyar@ペロリスト
https://images.plurk.com/4kOUMfjEsHrc9b4dsZ5jYp.jpg
這個就是法院48小時裁決前的最長30天警語規定,裡面寫的事實查核組織就微妙了。
Nyar@ペロリスト
https://images.plurk.com/3Ebq6y90grPfqPmg6ZJ0pi.jpg
逼死法院的人力要求。
Nyar@ペロリスト
https://images.plurk.com/3LhlbfEpNHd6alg5hQpDdI.jpg
這條認證舉報者也很微妙,就是有個專門資格,他提出的糾舉你平台要優先處理。
Nyar@ペロリスト
https://images.plurk.com/6O6WomINCO0g0gKK3dD3BI.jpg
揭露廣告主和主打群眾,太狠了。
SWN002:藍的,蛋雕
當初稜鏡計畫沒被搞掉的話問題會小很多,去你媽的共匪屎諾登
Nyar@ペロリスト
https://images.plurk.com/19D2f9mX8zfDDEzj02qVXq.jpg
行政機關靠行政處分書取得特定個資這小門不該開啊
Astray_R
Nyar@ペロリスト : 感謝
SWN002:藍的,蛋雕 : 抱歉 現在聯想力不足可以幫忙說明一下嗎
SWN002:藍的,蛋雕
Astray_R : 當初稜鏡計畫的內容其實是將原本美國國安機構的監控從原本現有的電話跟電子郵件擴張到SNS跟通訊軟體上,然後被個被共產黨收買的混蛋間諜吹成什麼黑科技的超級邪惡反隱私權計畫,所以就這樣沒了,連電話跟電子郵件的監控權都被收走....
SWN002:藍的,蛋雕
於是之後就有了所謂的網路中立性,把言論監控的權利下放給SNS跟平台經營者,政府不管。之後發生什麼事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SWN002:藍的,蛋雕
不過老實說,看這個狀況我覺得最終會變成立法立好玩的,因為政府跟平台都沒能力去執行這些工作
Astray_R
SWN002:藍的,蛋雕
還有就是有沒有注意到以KMT為首的共匪集團針對這個爭議一句不吭?因為這東西對他們來說太有利了所以絕對不能反
生活內底揣趣味(生活中找樂趣)
重點大家上面都說了就不重複,我只想提一個無關主題的細節:「舉報」

台灣明明用的就是「檢舉」、「舉發」,沒事幹嘛要用對岸用詞...
喵喵喵
群組跟網路上的風向是,網路自由要消失了,跟對岸靠攏;然後開始罵⋯(繼續觀察)
Nyar@ペロリスト
順便提醒,這是個還沒送進院會的草案,離某些人口中的強推有非常大的距離。
生活內底揣趣味(生活中找樂趣)
喵喵喵 : 超多啊。中介法的問題在於技術上(上面都有提),但這些人就抓著「言論自由」狂打,但都沒想過只想使用言論自由都不想負責。笑死。
喵喵喵
生活內底揣趣味(生活中找樂趣) : 習慣了過度的自由,限縮時就⋯(eyeroll)
生活內底揣趣味(生活中找樂趣)
喵喵喵 :而且這其實還不太算限縮,而是該負責的就該負責。
Astray_R
喵喵喵 : 個人也覺得不算限縮+1
像是罵人洗版呀 或是直接貼標籤罵人呀
然後罵回去還嗆說言論自由不爽來告
然後真的被告又哭說司法不公三小的
然後學中國很專精造出一堆詞來大放厥詞
比方説塔綠班呀~蔡近平呀~
然後繼續嗆說言論自由不爽告我呀(以下略
Astray_R
所以就像西茶說的「該負責的就該負責」
Astray_R
不過這草案寫的很爛也是真的(app-eat)
喵喵喵
就是不想負責,所以才說他們覺得限縮痾~因為之前很容易推卸責任吧
原本該負責就負責~推卸習慣不是好現象030
SWN002:藍的,蛋雕
就是因為有美國的案例才會覺得政府應該出手,結果一群吃米不知米價的搞出這種根本不可能執行的四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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