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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來求助旅人
面試時談到期望薪資時,我有說提到前三個月薪資為A,三個月後可以調整為B,然後收到錄取通知了,但錄取通知內寫的是三個月後工作狀況良好可調整為B
我是希望能三個月(也就是試用期過了)就可以直接調整為B的
這樣的情況下我是可以回信去跟他談的嗎?
snake3778
不用特別談ㄅ 這樣應該默認有過試用期就會調薪
到時候沒有再談
spider2863
畢竟開薪水的是公司,從公司的立場來想,先看新人的工作狀況如何再決定要不要讓新人轉正職薪水很正常,不可能開做滿三個月一定讓新人拿正職薪水的條約,因為老社畜我看過太多新人進公司後表現不佳的例子,HR或主管畢竟不會讀心術也不會預知未來...
bear5307
我覺得意思差不多欸
工作狀況良好是一個但書
怕遇到雷包
spider2863
也許你充滿信心,但還是要表現給公司看。也是看過進公司半年才轉正的,總之噗主請加油表現你的才華,也好好觀察這間公司值不值得浪費你三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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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ke3778: spider2863: bear5307: 感謝各位旅人的回覆,我了解公司的立場了,接下來會好好努力的!!先去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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