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柒
新北市消防局長:因為恩恩爸爸不是當事人。
https://images.plurk.com/2r9oVKZy1nUGKpgYNCPArW.jpg

侯_準備好了_全力協助家屬

PS新北未給錄音檔第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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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噗~
才不告訴膩雷~~~ (party)
寧如魚
再抝啊...跟取巧芯一樣臭囉~
不過取巧芯的特權停紅線,也是被這條新聞救一部分了,猴市長可能再挺兩天就過去啦!
Huiya
我看了什麼
silvie
猴子真的有夠垃圾
藤原⎝(ΦωΦ)⎠♧燒☆毀♤
以為猴子跟人一樣嗎,愚蠢的新北七人喔
寧如魚
新北市消防局長可能要找牽亡的去問...還是猴市長辦案時有認識的,算市民服務啦~
拾柒
不知道第10天會有什麼新說詞
冥妖☆
當事人是指打電話的本人嗎?恩恩媽?如果兩個人都有打電話就要兩個人都提出申請嗎
焦炭性怡妏
拾柒
冥妖☆ : 這跟新北說的全力協助家屬是不是離太遠?

而且1922也沒有要求要「當事人」才能領錄音檔。

1個台灣有2套行事準則,天差地遠。
kosan_yj
有點擔心他們以恩恩媽媽才是當事人為由..向恩恩媽媽施壓..
冥妖☆
拾柒 : 真的,就算說有困難無法完整提供,也應該有替代方法或是其他資料。
目前也看不出新北市政府的誠意.......
焦炭性怡妏
目前這個操作,完全就是KMT最擅長的用程序和規則刁難人
一切合乎法規,如果是一般人,可能就是摸摸鼻子放棄了
朵朵。轉身
笨蛋的jo
很簡單,恩媽媽寫委託書給恩爸,恩爸就是被委託的當事人。 當事人是未成年者,監護人必然的當事人,是哪裡有問題?
Ma_Pi:我台灣我驕傲
笨蛋的jo : 寧如魚 : 冥妖☆ : kosan_yj : 他指的是橫向:消防局、衞生局之間。

但,局長不懂「利害關係人」?
荼蘼
真是要不要聽聽看自己在說什麼欸...
寧如魚
Ma_Pi:我台灣我驕傲 : 正是。橫向都是公部門,這種東西講出來也是可笑!
Ma_Pi:我台灣我驕傲
寧如魚 : 合理懷疑這些基層通話時都在幹譙市長、局長⋯,所以錄音檔不宜公開。
笨蛋的jo
寧如魚 : Ma_Pi:我台灣我驕傲 : 既然橫向是公部門,哪來的隱私權?胡扯什麼。
笨蛋的jo
寧如魚 : Ma_Pi:我台灣我驕傲 : 新北市政府到底要胡扯到什麼時候,真的很糟糕。
Ma_Pi:我台灣我驕傲
笨蛋的jo : 隱私權、個資是他們慣用的遮羞布。
取巧芯的密錄影帶,一開始不也這麼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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