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月書版/朧月書版
<內文下收>

mikazuki試閱

九月十七日 週六
一連讀了幾篇日記體小說,忽然也想寫一點什麼。
買了這個文件夾,顏色和之前買的不太一樣,但應該不會暴露。可是真的拿起筆,又發現無事可記。每天只是坐在教室裡盼著天黑,或是躺在床上等著天亮,就只是這樣。想讓日子快點過完,想找到能加快時間流動的方法。
我曾看過一位法國作家說,古希臘人不知道小說和香菸這兩樣東西能讓時間加速流動的方法。也許他是對的,但我們這些「小孩子」就算知道了又怎麼樣呢?抽菸被抓到會被學校開除吧?整天看小說也會被當成怪人,可是真的太難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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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遇到沒有書可讀的日子,這種時候又該做些什麼來打發時間呢?以往總是把時間花在寫週記上面,那個老女人若是推門進來了,也好交代,畢竟是學校留的作業。但週記寫太多字,恐怕又會引起國文老師的注意,繼而被班導師知道,然後想不讓那個老女人知道也難了。所以我總是寫三頁、撕兩頁,撕到最後一個本子沒剩下幾張紙。國中時,有些班級不收週記,我很擔心高中遇上那樣的國文老師,現在倒是不必擔心這個了。寫日記吧,不為拿給誰看,也不為留給幾年之後的自己,只為了打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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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八日 週日
哪裡都沒去,一整天都在家,那個老女人也在家。下週末還是找本薄一點的書夾在課本裡帶回來好了,可是太薄的書立刻就看完了,終不能幫我挨過整個週末。
還是寫點什麼吧。好羡慕那些日記體小說的主人公,有這麼多可寫的事情,和書信體小說的主人公又不太一樣。健談的人我見過很多,能對別人滔滔不絕地講個不停,書信體小說的主角們大抵都是這種人吧。但日記體小說的主人公卻不是在向別人傾訴,而是自言自語,結果還寫了那麼多話。若在街上遇到不停自言自語的人,任誰都會覺得那是個瘋子,為什麼在日記裡「下筆不能自休」就能被原諒呢?只是因為沒有發出聲音來,不會打擾別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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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來,我國中時也試過寫信給別人,卻不知該寄給誰,總是把寫好的信塞到信封裡,不貼郵票就扔到街邊的郵筒裡。當時真是寫過不少大膽的句子,希望沒有被哪個好事的郵差拆開看過。
我寫過幾封求救的信,說自己被父親虐待,時常想死,恨不得趕快逃離這個家——反正我也沒有父親,這種東西寫起來一點罪惡感也沒有。也寫過恐嚇別人的內容,想像是寫給班上一個女生的,當然也並不存在這樣的人。我說自己看到了她和男老師在學校後院接吻,還在她的課桌裡翻出了那個老師寫給她的情書,如果不想被告發,就要對我言聽計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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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情書我也寫過,這是我最大的誤算,寫完的情書還來不及「寄出去」就被那個老女人發現了。她非得逼我說出對方是誰,「這只是我寫好玩的」這種話更難說出口。無奈之下,我只好隨口說了個男生的名字,之所以選他只是因為那個名字很好記,其實我根本想不起他的長相。正巧那段時間我的成績不太理想,這件事鬧得很大,那個老女人甚至想讓我換班,怕我真的跟那個男生擦出什麼火花。後來她一忙,也就不了了之了。從那以後,這種沒有收件人的信我就再沒寫過了。
日記應該是安全的,混在課堂筆記裡就不會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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