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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7/7/25到職上班
今年111/4/20要離職
一直以來特休我都沒休
公司也沒折算現金給我
公司也沒規定說休假期限
所以我離職可以拿34天的薪水嗎?
cocoa5034
你問公司阿
mango4231
打勞工局電話問
candy1965
勞基法有網站可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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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才算34天
但是又有人說照公司規定
但我公司就沒有規定這些
所以照勞基法公司要給我34天錢?
但是又覺得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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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給是不是就違法了
candy1965
問老闆
記得蒐證
zebra8423
看公司,如果公司不給折現的話,噗主可以在離職前把特休一口氣用完。這樣在實際離職日前34天就開始不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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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好像不折現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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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要錢不想要休假啦…
zebra8423
34天換算成上班日,可能可以休到一個半月,提早一個月去新公司任職,舊公司還是得繼續發薪水給你。變相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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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就沒有額外折34天的錢了
cocoa5034
不然咧
zebra8423
啊我剛剛沒注意到離職日期,噗主已經錯過了提早休假一個半月的機會。那現在只能要求公司折現,不然就要走勞工局申訴了吧?
almond3782
通常要折現,不然就是你要跟公司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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