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留步,聽我說個故事
外送員撞死女作家陳柔縉!遭求償500萬沒錢賠 下場出爐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士林地院審理時,陳柔縉子女要求賠償500萬元,但賴男無力負擔,雙方和解不成,法官考量他犯後自首並坦承肇事,依過失致死罪判賴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
掰噗~
(brokenheart)
蓬萊蕃薯島
所以一條人命18萬 而且還是繳給政府 不是給受害者嗎?
蓬萊蕃薯島
這是畜生國家嗎? 沒錢殺人比較有利呢喔!!
台灣國Dolphin
蓬萊蕃薯島 : 這是刑事,應該還有民事
Ma_Pi:我台灣我驕傲
「坦承犯行、願意賠償,只是無力負擔⋯」,做為量刑標準?

以後每個肇事者、致人於死,都用「坦承犯行、願意賠償,只是無力負擔」這個理由即可獲輕判?
Ma_Pi:我台灣我驕傲
台灣國Dolphin : 刑、民事二回事,這判例就是「過失致人於死,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支持AI行動創新內閣_上架台灣
18萬是刑事責任,民事不努力一塊也拿不到
蓬萊蕃薯島
所以還沒有賠償給被害人之前政府先賺一手來養這些不入流的司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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