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自在的ken
曾韋禎:
修憲複決當然與公投不同

紅藍白狂炒民進黨雙標,反對公投綁大選,卻支持修憲複決併大選。

但兩者完全不同。公投案的成立標準極低,30萬人連署即可,修憲案要3/4立委決議耶!且修憲案只有1案,與動輒十案的公投怎麼比?

而公投能做的,政院、立院決議即可。但須靠修憲的事,非實質過半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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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韋禎 on Twitter
掰噗~
真是一個富有哲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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