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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基於「代孕合法化後會導致弱勢被迫淪為賺錢生育工具」的前提下反對的人,是不是也是反對安樂死合法化的人
如果不是的話我想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判斷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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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據我所知反對安樂死的人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擔心怕弱勢(例如老弱殘窮)被答應安樂死,所以反對合法化安樂死」,感覺跟上面提到的反對代孕的理由有點類似,所以才會好奇是不是類似的想法會得出一樣的結論:可能會被濫用所以不要有這種制度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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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的話我想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判斷差異
pita7897
欸,不是。
找代孕的人也是會挑代理孕母的好嗎?
bread3454
關安樂死甚麼事?看了兩遍還是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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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a7897: 可以查一下反對方的立場,詳細我就不代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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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d3454: 應該也會有這兩個議題都有關心的人?想知道做出判斷的依據,據我所知反對安樂死的人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擔心怕弱勢(例如老弱殘窮)被答應安樂死,所以反對合法化安樂死」這樣,感覺跟噗首提到的反對代孕的理由有點類似
bread3454
ಠ_ಠ: 可能我沒注意過這個理由,基本上我覺得他們爭議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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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d3454: 所以旅人是基於噗首的理由反代孕、但有其他的因素支持安樂死合法化的嗎?是的話不曉得能不能聊聊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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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我也覺得代孕跟安樂死是兩件事/爭議點不同,只是噗首我列舉出的部分我覺得很類似,才想針對「怕被濫用/保護弱勢」的這個前提去思考兩者間有什麼差異!
bread3454
我自己是基於反剝削+代孕的糾紛實在很多(孕母反悔不給小孩,小孩生出來購買者不滿意反悔...)所以反對代孕,而且真心想破頭都想不到任何理由支持代孕。至於安樂死我大致上是支持,認為人類應該有權利選擇有尊嚴的死亡,但之前有注意過這個新聞,到底怎樣算是他自由意志決定要接受安樂死,有點接近現在立遺囑要怎麼確定是本人的意思?具體的配套措施應該要討論。
荷蘭首例!忘記曾簽署安樂死聲明……失智老婦臨死抵抗施打藥劑,醫師「因未充分理解意願」遭到起訴-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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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d3454: 了解!關於您提到糾紛的部分我很能理解,很感謝旅人願意分享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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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剝削的話確實是個難題……現今的很多制度其實也沒辦法完全預防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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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可能還卡在「既然還會有剝削那就是制度還不夠完善,應該要去修正制度而不是禁止這種事」的想法,可能是因為我平常關注的勞權問題比較偏向這個路線 畢竟都是關於人/人權的問題
cream2129
代孕跟安樂死差有點多吧?
我不支持代孕,因為:
1.會去幫人代孕的多半是底層,會請人代孕的多半是頂層,這是非常明確的階級問題
2.胎兒萬一出問題誰負責(死胎、畸形etc)?萬一後來沒有人願意養這個嬰兒誰負責?
3.懷孕會嚴重影響一個人的身體狀態
支持安樂死如下:
1.不管窮不窮都可以選擇吧,有錢人要擔心的是不肖子孫想分遺產,窮人家擔心的是不願意照護
2.在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人應該有權利選擇自己的死亡
3.因為我想安樂死
bread3454
制度是否完整,如果合法化是不是可以有更好的保障,我覺得不要把代孕拿來跟一般的工作比,代孕的風險跟傷害很大,就像現在無論哪個國家可能都還是有雛妓存在,但你不會大聲支持雛妓合法化來保護他們。我覺得不是所有人類的需求都應該被滿足,即便有人「願意」供給,不然為什麼可以捐血捐卵,不能賣血賣卵?可以器官捐贈,不可以器官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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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m2129: 是的,這實際上是兩個不相關的議題,我上面也有提到是因為噗首提出的前提作為考量,才會思考就這個層面來說會不會有一樣的問題 畢竟懷孕很傷身沒錯、安樂死也是一樣的,如果擔心代孕制度被濫用導致某些人權益受損的話,那安樂死合法化就會有一樣的隱憂這樣
安樂死的費用也是有點偏高,真正的經濟弱勢能不能負擔好像還有待商榷?我自己也是很想要所以支持安樂死就是了
感謝旅人願意分享觀點
bread3454
啊雖然我有好幾的問號但我沒有激動或指責的意思,感謝噗主願意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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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d3454: 雛妓是很好的議題,但是雛妓跟懷孕受到的傷害也不是同等的,我可以理解並不是所有需求都應該被滿足的部分!那如果假設以後的醫療品質可以把懷孕對女性身體的傷害降低的話,旅人會覺得這個制度可以付諸實行嗎
捐精捐卵我記得還是有所謂的營養費可以拿到錢……?雖然跟買賣不太一樣但也是看過缺錢的人以此作為一小筆收入來源
walrus3645
要假設醫療科技到達神技為前提的話何不研究人造自宮?
walrus3645
子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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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卵的部分之前看的我記得是國內有人分享的文章,不過我也有看一些國外的資料,不曉得關於補貼的部分有沒有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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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rus3645: 因為目前是在談論以人類子宮進行代孕的問題,所以就沒有往這方面討論
如果小孩在實驗室泡在營養液裡就能自己長大就好了
bread3454
ಠ_ಠ: 確實有人是為了錢去捐卵或捐精,營養費那個只是貼補而已(尤其捐卵,如果要跟耗費的時間心力還有可能的後遺症比較的話,噗主有興趣也可以查查捐卵的過程和後遺症)。另外...我是覺得醫療不太可能做到這個程度(或許也不重視),生產的風險除了當下可能的併發症,還有生產後到好幾十年後的後遺症,這些都是我認為不被買家重視也不可能做到好的保障的,就算噗主的假設成立,我還是不認為有一個制度應該讓有錢人家剝削低階層女性,女性被剝削的事已經太多了,而且我前面提到的糾紛也沒辦法解決。說真的,喜歡孩子可以去領養,沒有血緣就不喜歡那就不要養育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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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ad3454: 了解 !非常感謝您耐心地詳盡補充幫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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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論不可逆的傷害來說,回歸我噗首的疑問,安樂死的推行可能還是會遇到類似的問題,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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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4661: 謝謝旅人補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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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ma7791: 如旅人所說,安樂死的制度是很嚴謹的,噗首也只是我看別人提出的觀點,非常感謝您願意提供想法
ibis7554
安樂死跟代孕最大的差別是,管你男的女的跨的通通都可以去死,只要經過評估。
但很多醫療人員是反對的,因為醫療人員不該背負這樣重的十字架,雖然我自己希望安樂,我覺得我也可以理解他們的立場,人命太重誰都揹不起。
fig1012
我反代孕但支持安樂死合法化,不過確實也不應該讓醫療人員背負這個十字架我也同意,因為人不能決定自己怎麼來,好歹能決定自己怎麼離開,而且能無病無痛的好好走真是莫大的福報阿
ibis7554
想要死的話真的最少負起在生命最後的一點責任,不要造成別人的麻煩,制度一壓下來,原本沒有責任的醫療人員被迫要去評估你的心理狀態,被迫要給你注射藥劑,我爽爽的死得一乾二淨,人家可是還有人生要過。
就算我希望可以安樂死,但如果看到有人為此困擾的話,我絕對不會答應。
ibis7554
而我反對代孕的理由也差不多,我揹不起他人二三十年的命,醫療都已經發達成這樣了,產婦的死亡率依然存在,即便熬過生產,後續的荷爾蒙改變,剖腹的後遺症,我都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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