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浪浪浪浪
掰噗~
你說得真是太對了!
雨浪浪浪浪
然後關於美容院預約的那件事
我今天跟我同事討論了一下
我同事說,老闆跟他說: 你是我的助理
雨浪浪浪浪
靠北 我同事也就比現在的我多兩千塊薪水,而且他沒有勞健保
時雨塵☁️脆弱小羊
欸等等沒勞健保是不合法的吧
曦華
真的只當你們是小幫手欸
雨浪浪浪浪
雨浪浪浪浪
曦華 : 真ㄉ
雨浪浪浪浪
新消息,同事提離職老闆說你這樣我沒人可以接你的工作,你要不要再試一下
雨浪浪浪浪
勞基法小常識:提離職只要受僱者單方面提出且確定雇主得知該消息,離職就成立
雨浪浪浪浪
小常識2:受僱不滿三個月不需要離職預告,提什麼時候要走就可以什麼時候走,老闆不讓你走或提早趕你走都是不合法的。
提早趕你走的話薪水也要付到你原訂要離職的日期。
雨浪浪浪浪
小常識3:你離職老闆不能不放人,但是造成損失老闆可以跟你求償。
(不過這個部分就有點模糊了,要確定是否賠償,我猜大概都要法律途徑了,畢竟你一定不想賠,雇主一定想要你賠)
雨浪浪浪浪
另外其實認真一算我們的工時都是不合法的喔
雨浪浪浪浪
一天起碼上八小,週六還來應該要算加班,但我們根本沒有加班費,根據勞基法規定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週六要上班,週日休假+自由排休2天,再怎麼樣都會有一週上六天的狀況出現,而且不可能準時下班,根本完全違法ㄚ
雨浪浪浪浪
我是不知道我們公司有沒有在特殊規定一週可以排到48的範圍啦,但我們根本就不止上48小ㄟ
雨浪浪浪浪
我4號入職,到今天含例假日總共上了14天,剛好兩週(不過今天還沒結束)晚下班都算成加班的話是6小時,就算扣掉我自己造成的加班,起碼也有5小
雨浪浪浪浪
我同事更慘
雨浪浪浪浪
越說越覺得這老闆真的有問題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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