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土地「公告地價」、「申報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的差別與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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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告地價」、「申報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的差別與用途

✅最近一次重新規定地價時間為本(111)年1月1日,其適用期間為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下次重新規定地價的時間為1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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