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五歲的女兒「馬麻~我長大之後可以和OO結婚嗎?」
注:OO是女兒的堂姐,大概二十五歲,女兒超愛她

噗主「嗯...可能沒有辦法欸,法律有規定沒辦法和親戚結婚喔」
女兒「為什麼?為什麼法律可以管我要和誰結婚?
噗主「...你這個問題問得很好欸...媽媽也沒有答案」
oreo9439
年齡差百合……真不錯
fox6384
記得是怕生出畸形兒吧
giant3628
因為「結婚」就是法律訂出來的東西
tomato3930
怕隱性遺傳疾病
ape1733
違反倫理
beer1562
怕遺傳疾病
taco6733
其實只要保證不生
兄妹姐弟結婚,跟同性戀結婚是一樣的
fox6384
taco6733: 我也覺得
butter3250
fox6384: 同性就沒有畸形兒的問題了吧
fox6384
butter3250: 保證不生的話
donut54
同性沒問題啊,親戚住一起也不會很怪,但那個法律
ಠ_ಠ
我剛剛去查了法條,台灣的同性婚姻專法是規定四親等之內不可以結婚
堂姐好像是四親等(很有可能我算錯),似乎是不能結婚 女兒明天起床要失望了
soba2961
欸異性婚姻規定親等是因為優生學(?
同性婚姻規定親等是因為什麼呀
ape1733
就倫理大亂啊
bunny5000
讓我想起來以前小時侯超想跟媽媽結婚 ,單純以為結婚就可以永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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