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先生
(中文好難)這幾天FB在吵這件事:某家餐廳規定「每人低消一杯飲料」。某消費者一家人進去點了超過1000元的餐點,但還是被要求人每個人要加點一杯飲料,而且兩人合點也不可以。:-o
Q先生
我一直以為,「低消」指的是最低消費,而不是必點的商品。今天有網紅出來發文支持店家,還說當事人自己邏輯太差。我看了真的很羞愧,但本人人氣比不上網紅,只好默默認輸 (unsure)
Q先生
Bart
那個網紅?
Q先生
久 妹
其實換一個方向想,最低消費一定指的是消費"金額"嗎?也可以是最基本的消費,可以是消費金額,當然也可以是其他項目吧?今天這個店家要求的最低消費不是金額,而是要求要消費店內的"一杯飲料",好像也沒有那麼不合理吧。
Bart
Q先生 : 這隻就算了,完全沒有參考價值
Q先生
久 妹 : 應該說,我一直都以為最低消費指的是金額,而不是商品。(我自己的認知完全沒想到有這樣的解讀)但我看了影片,這家店有麵包區,也有用餐區店家不願意讓只買麵包的人坐下來佔用用餐區的位子,所以規定要加點飲料,這樣好像也說得過去。但是純粹只看menu上的字面,我還是以為是在講金額,所以我才說中文好難。
Q先生
Bart
久 妹 : 消基會也說了一般是指價值。其實用『低消』這詞就是一種方便,其實大可以在菜單設計上講的更清楚,我就見過很多會把這類消費設計成套餐,要求客人一定會消費到一杯飲料。
久 妹
今天如果那位大發雷霆的消費者麵包只買了50元,然後店家要求他們內用必須每人點一杯飲料的話,這個事件還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嗎?在試想這位陳姓消費者在一家麵包店買了1000元的麵包,然後走到隔壁的咖啡飲料店想休息一下,他難道可以因為在隔壁麵包店已經買的1000元的麵包然後要求咖啡店讓他免費坐著休息嗎?店家已經說了麵包店和飲料店是個別經營的,所以其實是可以看成是兩家不同的商店的。
Bart
Q先生 : 一般其他用類似方式的店大多是甜點店,或咖啡廳,其實比較不會產生誤會
Bart
久 妹 : 就我看完全不是這樣喔,那位消費者消費的主要是餐點,這間『飲料店』其實怎樣看都是『餐廳』,裡面還賣早午餐和會讓人吃飽的餐點。消費者買的不是麵包,而是坐下來吃飯的餐,如我所說,這間店其實大可以在餐點設計上放在套餐裡,或是我見過一些設計規定要先買A區再買B 區最後做出組合的方式,那麼他就用一句『低消一杯飲料』產生爭議也不會意外
Bart
久 妹 : 個人曾從事線上遊戲業,對於對消費者(玩家)的公告我們一向是以『要讓幼稚園都看的懂』,一個以上或超過字義的不同,就可能產生糾紛,所以想辦法寫的更清楚讓大家都看的懂,是很多店家或商店要努力的方向
Bart
寫的不清楚產生的客訴成本往往是非常不划算的
小孩子大頭問
其實台灣有幾家連鎖餐廳,他們的要求最低消費就是直接說明需要點飲料,才不管我是不是已經點餐了,所以儘管我也當然的以為最低消費指金額,但也不會那麼天真的全然要求所有的餐廳都用一樣的做法。
Q先生
就算是雙方真的產生了爭議,各自都說得通,我還是覺得店家應該要稍微讓步,而不是客人(當然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我知道也有人覺得這樣只是在縱容奧客)
小孩子大頭問
我講的餐廳有:咖啡弄、米朗琪、蜜糖吐司……等餐廳
小孩子大頭問
這些餐廳可從來沒有讓步過。
Bart
小孩子大頭問 : 其實這些店主要是咖啡甜點店,而不是那間賣一大堆各式餐點的店...
Bart
講的清楚真的不需要讓步,不過首先你要講的清楚
Bart
舉例最簡單,這間店我覺得整間店管事的都應該被fire
Bart
看看這個公告,認真看一下,它公告了幾乎一年後買一杯飲料才做公益,這有必要公告嘛? https://images.plurk.com/5PHLIlHRDCIvBulVfS2E5Q.png
小孩子大頭問
Bart : 我覺得最低消費為一杯飲料,寫的滿清楚的,又不是寫「最低消費為一杯飲料的價格」。
Q先生
我會貼出這個事件,就是覺得如果我回台灣,這種事件很有可能會發生在我身上,我大概是不至於去大吵或是發文公審,但是會覺得莫名其妙。:'-(
Bart
小孩子大頭問 : 一來這種賣一堆東西的店極少這樣規定,二來就只要有可能產生誤解就應該要想辦法寫的更清楚一點
小孩子大頭問
Bart : 極少,不代表不會發生;我個人是覺得很清楚啦,還是真的要寫成「每個人至少點一杯飲料,不可以換成金額看待」?這樣會不會又被嫌棄姿態擺很高?
小孩子大頭問
而且搞不好店家在點餐時有提醒他們有說低消是每人一杯飲料,但客人就完美無視,寫文抒發心情時,也沒提出來,也沒人可以保證客人們沒被提醒吧?
Bart
小孩子大頭問 : 不會。很清楚。噗主就是會被誤導的人,這樣的消費體驗就會不開心。服務業本來就是要讓大家開心的行業,像前面有人提到米朗琪,我去用餐或是被邀約工作過,至少以我自己的體驗店員會點餐前就和你說明低消飲料100元是什麼回事,所以我不會有誤解。規定這種事就是至少文字上以及進來前就先說明,才不會引起紛爭,才可以減少客訴,也才能減少成本
Bart
小孩子大頭問 : 低消,限時多久會趕你出去,可不可以用外食,可不可以帶寵物這種都是要首先主動先說明的
小孩子大頭問
Bart : 那你確定作文老師在點餐時服務生沒有口頭提醒嗎?我相信她也不敢寫這段出來對吧
Bart
小孩子大頭問 : 就像我去大阪一間知名串炸,以前我去時沒有規定,但我近年第二次去,他們新加了一個規定就是『用餐時不可以玩手機』,這在我一坐下點餐前對方就講了
Bart
小孩子大頭問 : 那你就那麼有把握對方一定有先提嘛? XD 我是看到有其他人表示用餐經驗是要點餐付帳時對方才講
Q先生
「用餐不可以玩手機」也太嚴了吧:-o 可以限定用餐時間長度就好了啊。
Bart
Q先生 : 我沒意見,我一坐下來對方主動提示這個條件,如果我不接受那我就出去,很合理
Bart
Q先生 : 對方還有英日中韓四種文字的告示....提示的非常清楚
小孩子大頭問
Bart : 我真心不覺得店家沒寫清楚,可能每個人理解能力有差;作文老師也不敢說到底有沒有人提醒過,所以我不預設她沒有被告知。

店家在菜單上要求的文字,在台灣不算少見,其實真的很常見,所以我也從來不覺得理解是個問題。

我不會要求服務業要百般退讓,畢竟台灣的服務業已經變成民粹了。
Bart
小孩子大頭問 : 服務業不必百般退讓,不過講清楚是基本。而且我就講的很清楚了,這種要求是要很嚴格對待的,因為對方不接受就是要離開,所以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一進場就要有人去提示這一點。你已經預設了這間店就是都沒錯,所以有什麼好討論的呢? 我講的就是盡可能在SOP 上提醒,低消多少,要怎樣消費,甚至可不可以玩手機,可不可以拍照,可不可以帶小孩,這些都很重要
Bart
舉例來說有些店是禁帶小孩的,你這東西寫在menu 上可以嘛? 答案是不夠完善,你看到客人帶小孩進來馬上說明清楚,糾紛就會少
小孩子大頭問
Bart : 但你仍舊認為店家做的不夠不是嗎?不然怎麼會一直強調要加強SOP或是要多加提醒?
西大煙
嗯嗯我也看不懂,要是我回台灣這事情也是很有可能會發生在我身上,雖然不會吵可是會覺得很莫名其妙+1
Bart
你規則越奇怪就最好有人在對方一進門就講清楚
Bart
小孩子大頭問 : 就是不夠
小孩子大頭問
Bart : 嗯,我覺得我好像看到我們公司的稽核或是管理單位的嘴臉了,那我不再多說。
Bart
小孩子大頭問 : 本人的基本訓練就是你寫一個公告引發超過一定程度客人看不懂,來詢問,你就是增加很多額外成本,這樣的營運能力就是不足。
小孩子大頭問
Bart : 是,長官說的是
Bart
小孩子大頭問 : 什麼事都在那邊莫名其妙支持,而無法講道理,這就是你這種人的嘴臉 ,真的無法討論。我剛就舉了這間店很莫名奇妙的公告,你針對飲料爭議公告一個2022/12/31 以後我們每杯飲料捐10元是要幹嘛?
Bart
我們現在發生爭議了,所以我們決定要做善事,但這善事是今年12/31 才開始喔,啾咪
小孩子大頭問
夜深了,我想要好好休息,不想要花腦力在無法有結論的地方上。
Bart
你覺得你可以理解這行字,但噗主就無法理解,身為一個營運管理人員,答案是 1: 戰那個不能理解的人 2. 改善它 XD
小孩子大頭問
Bart : 噗主不住在台灣,中文也不是他目前的日常語言,所以我不懂為什麼不能分享這些事情在台灣不是異類。
Q先生
這件事情提醒我,在台灣的餐廳用餐一定要看清楚或是問清楚,免得自己不小心當了奧客,也掃了興致,還會被網紅批評邏輯太差。:'-(
小孩子大頭問
Q先生 : 作文老師也把自己當網紅經營,才會在粉絲頁上分享,其實想想,就是網紅戰網紅(?)
Q先生
小孩子大頭問 : 對,就是網紅互打。
久 妹
Q先生 : 小孩子大頭問 : 互相蹭熱度囉
小孩子大頭問
其實真的要說,我同意,如果覺得不清楚,多問幾句是很好的做法
Bart
Q先生 : 店家中文看起來真的不好啊,『自』與『至』差很多
小孩子大頭問
補給長官的資訊,現場第三者的分享,再麻煩請長官交代這樣的場合該如何修改SOP與教育訓練同仁,非常感謝。

https://images.plurk.com/6Q6ECf0uy0wrRH3yFaqarT.png?plurk_id=1493881082
愛湊熱鬧的 array
為什麼一個網紅蹭熱度, 在這裡變成不相關的人在這罵人? 連這種人的嘴臉字眼都出現, 噗浪上看得到嘴臉嗎?
愛湊熱鬧的 array
可能我在台灣居住時間太短, 看到說 "服務業本來就是要讓大家開心的行業" 覺得好可怕, 這就是台灣奧客嗎? 在美國很多餐飲零售業, 可都是清楚寫的, 我們保留提供服務的權利

https://images.plurk.com/5OzT92YJONu5wGDEhXKYlR.jpg
愛湊熱鬧的 array
小孩子大頭問 : 真心覺得台灣服務業很可憐很沒尊嚴, 在美國早就被轟出去, 還什麼嘴臉
敗家女
我以為低消一杯飲料是如果不點餐,至少要點一杯飲料...
小孩子大頭問
愛湊熱鬧的 array : 我只想說,這在台灣不是特例,台灣的服務業是很不錯的,不要拿高價餐廳跟一般餐廳比,一般用餐環境相比,台灣的服務業真的沒什麼好挑剔的,不用凡事要服務人員退讓,真的。
愛湊熱鬧的 array
小孩子大頭問 : 台灣的服務真的已經不差, 尤其住過新加坡的, 真心覺得台灣很好, 只是台灣服務業年齡層偏低 有些時候反應跟處理不夠經驗 (或是說被年紀大的吼就會怕) . 是說服務被人當成 "要讓大家開心的" (華燈初上看太多了嗎?) 這種工作誰想做一輩子阿, 當然流動率高
大蘋果小蜜賤
愛湊熱鬧的 array : 是保留「拒絕」提供服務的權利
愛湊熱鬧的 array
大蘋果小蜜賤 : 你欺負 Q 桑喔 繼續玩中文文字遊戲 這種英文翻成中文會更讓人糊塗, 講白話一點 就是老子有權利趕你走, 別拿顧客至上這套來
大蘋果小蜜賤
愛湊熱鬧的 array : 有沒有「拒絕」這兩字,意思是完全相反喔,翻譯首求「信」faithfulness
愛湊熱鬧的 array
大蘋果小蜜賤 : 可惡我沒有你那麼多圖, 來人阿 把這個蜜餞拖出去
大蘋果小蜜賤
愛湊熱鬧的 array : 耶,我淫了
愛湊熱鬧的 array
大蘋果小蜜賤 : 我保留緘默的權利
大蘋果小蜜賤
愛湊熱鬧的 array : 我保留拒絕讓你緘默的權利
愛湊熱鬧的 array
大蘋果小蜜賤 : 不 你沒有 talk to my hand https://images.plurk.com/3hklMMmkxHzPWtReKPNfoo.jpg
大蘋果小蜜賤
Q先生
台灣的服務業是真的不錯,有時候甚至到了有一點太討好客人的程度。我噗這個,只是覺得這種情況可能會被我碰到,因為我這麼多年來一直都以為低消是在指消費金額。不過萬一碰上了,我應該就是覺得時代不同了,或是自己太土,也不至於當場鬧起來。不過這位作文老師上網PO文,原本好像是認定店家有意誤導消費者,覺得此風不可長,才鬧開的。
小孩子大頭問
我說了,這在台灣不是特例,我也直接舉例了幾家餐廳是這樣的設定,所以遇到的時候不應該要覺得被匡了才對。
愛湊熱鬧的 array
此風不可長..... 台灣真的很多, 我有餐飲朋友所以可以理解, 很多餐廳的麵包糕點是從別處批來的, 利潤有限, 餐廳或是飲料廳就是靠賣飲料賺錢. 有很多都還設定時間, 一桌只能吃兩小時, 不燃點一杯坐一整天, 餐廳活不下去阿
巴 尼
重點是這種小事拿出來公審,而這位「作文老師」已經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 我以前跟她同桌吃過飯
愛湊熱鬧的 array
巴 尼 : 很多人可能就是一直寫一直寫, 看文章點閱率 就覺得自己是 influrencer 大家都要聽他的吧 有不聽話的就放上網路公判
dreamfool
小事拿出來公審, 現在大家都看得到她的沒格調
LOL 喵同學
我從小就被教,去餐廳吃飯要對服務生客客氣氣,不然人家可能會往你菜裏吐口水。所以我都儘量有禮貌。反而是在美國吃飯要付小費,東西不好吃我對服務員就比較會有話直說一點。
燦爛千陽
這作文老師好像還滿愛公審的???很多年前就看她公審其他事情,所以我對她完全「以人廢言」。

我對「低消」一直都有最低消費xx金額和最低消費oo品項的概念。這兩個概念怎麼建立的?其實我也不確定,但看到低消一杯飲料,我會消費一杯飲料,而不是直接自認為已消費的餐費就可以折抵。如果想折抵,我會在消費前先問清楚,而不是作文老師的作法。
巴 尼
低消一杯飲料就是一定要點飲料,不管其他點什麼,因為飲料利潤最高。至少我長久以來都明白。這位陳老師又不是外國觀光客,連這點都不懂?況且她最後根本沒消費,是在公審個鬼
Bart
愛湊熱鬧的 array : 前面自己看清楚先有人怎麼講,簡單來說這一行最大重點就是『說明清楚』來減少客訴成本就是,以噗上就有幾個人有困擾,那麼就是該解決,而不是說喔也有別人這樣幹就沒問題。我也看到現場有其他人的說法,所以連服務業其實是解決客人問題讓多數客人高興享受消費都可以批評,那麼顯然認為被產生問題不愉快也是剛好,那還有啥好講的,哈哈
BBG
咦?低消不就是最低消費的意思?低消一杯飲料不就是至少要點一杯飲料的意思?有很難懂嗎?如果店員也告知就是至少點一杯飲料,那為什麼要跟店員爭執?如果不喜歡店家的遊戲規則,離開就好,為何事後還要砲店家?感覺不太厚道啊!🤣
Bart
重講一次。這個客人有沒有問題,當然有,他就只是會反應出來的,噗主或噗上其他一位噗友也會迷惑,那麼就是這段公告或告知客人的過程有不能讓每個人都清楚的狀況。那麼不管是產生客訴或讓不懂的人不舒服,都會影響業績或產生隱形成本,而這個成本其實比較起『把規則講的更清楚』是更高的。正確的觀念就是把這部分優化讓所有客人不會因為這規定不愉快,來減低客人因此客訴或不客訴心裡悶悶的額外成本。

如果覺得這樣不好,那歡喜做甘願受,開心就好
非行世界
Q先生 : 早上看你寫的時候心裡第一個疑問是究竟是什麼網紅作文老師? 他真的很知名嗎? 沒想到晚上再看竟然這個話題也可以快要百噗了 lol.
貓咪窩大腿的季節
我的認知是 低消是一杯飲料 就是每個人都要點一杯飲料欸
非行世界
所以本來究竟寫的是什麼? 如果是"每人低消一杯飲料"我覺得非常清楚啊. 就是每一個人最少得消費一杯飲料啊.
dreamfool
最少得消費一杯飲料+1. 其實美國這邊Happy Hour有時候也會出現這個字眼, 因為食物比較便宜沒有賺頭, 目的是想客人多喝幾杯,很合理.
Q先生
非行世界 : 如果「低消是一杯飲料」,那我點了價格遠超過飲料的正餐,這樣算不算是滿足了「低消」的policy? 我在這次事件以前一直覺得這樣是有算滿足的。所以我第一時間的反應其實是和作文老師比較類似的。(我這次事件前也不認識她啦,不過她紅到上了新聞,可以算是網紅吧)
愛湊熱鬧的 array
Bart : 我放棄,你的文字真的讓我覺得中文好難
愛湊熱鬧的 array
Q先生 : 我在美國住比較久,低消說是一杯飲料,那就是一杯飲料,跟其他食物無關。

樓上那位台灣百萬部落客的文字我真的看不懂 我只好承認中文很難

都被小蜜餞笑我的中文了
Q先生
Bart : 不過話說回來,像我這種搞不清楚的人,也不太有人鳥,甚至還有不少人說作文老師(或是像我這種弄不清楚的人)是文盲,不識字,那也沒辦法。幸好我被罵習慣了,沒什麼感覺,摸摸鼻子認衰就好了。所以我噗首的主題一直是「中文好難」(unsure)
dreamfool
愛湊熱鬧的 array : 我不覺得是妳的問題
非行世界
Q先生 : 低消是一杯飲料"的價錢/價值"那是你自己加上去的吧? 如果店家寫的真的是"低消一杯飲料"我覺得十分清楚啊. 為什麼會自己作延伸呢?
Q先生
愛湊熱鬧的 array : 我在美國住得可能沒你久,但應該不會少很多。我反而覺得如果我在happy hour點了價格遠遠超過飲料的正餐,應該不會被要求另外點飲料才是。
非行世界
且這個東西一點都不新呀. 也不只是美國如@dreamfool: 說的happy hour之類的. 在我們出國的20年前就老早有這種東西了. 印象中KTV跟舞廳/bars應該是最先開始的.
愛湊熱鬧的 array
Q先生 : 看來我們出沒的地方大不同

酒水跟食物,是不同部門。

我去過不少地方 就是每個人都要一杯

當然你可以跟經理討論,但餐廳經理有權利來決定要不要讓你 wave 掉。這些很多都是可以討論的
愛湊熱鬧的 array
非行世界 : 對啊,北美的 happy hour 很多就是吧台要賣酒水,跟後面廚房無關。
當然如果你是豪客點了很多其他,經理是可以wave, 但如果經理不願意,客人還要一直罵,對我這就是奧客
久 妹
其實,"消費"本來就不等於金額阿。我們現在不也常聽人家說"你這是在消費某某人",難道這個某某人是金額嗎?大家都同意某某人不等於金額吧。如果可以接受消費"某某人"的用法,為什麼消費"一杯飲料"卻變成是店家說法不清楚了呢?
dreamfool
愛湊熱鬧的 array : 其實有時候我覺得我佔到便宜,因為我不喝酒也不跟常朋友約,happy hour真的是來吃東西而已. 有時故意點杯飲料,也是一種禮貌吧,讓人家生意不要太難做.
久 妹
至於轉換成一杯飲料的價格,那店家可以直接寫明最低消費XX元(一杯飲料的價格),而不是指明一杯飲料。我覺得這個轉換其實是消費者自己錯誤延伸文字的意思,這位陳姓作文家其實是在硬ㄠ。
非行世界
久 妹 : 我也同意. 前面看到不知道誰寫其實有兩種. 一個店如果說低消五百元. 就是你不管買什麼要花費到五百元. 如果是酒吧免門票但低消一杯酒. 或KTV低消一壺xx飲料. 那就是要點購一杯酒還是一壺什麼. 我覺得都非常的清楚啊. 不是用元在做單位的已經告知是什麼類型. 就是什麼類型. 為什麼會自動轉成金額的價值呢?
Q先生
愛湊熱鬧的 array : 我去的很多地方,就是在一起的。餐廳裡面有 bar 區,等待帶位的時候在bar 區喝點東西殺時間,這時候bar的人會問我要點什麼,我說不必,因為我馬上要用餐,坐下來再點就好了。這種蠻普遍的啊。
Q先生
巴 尼 : 新聞寫到,名字裡有「心」「儀」「奶」「油」可以換飲料。有人的名字會有「奶」或「油」的嗎?那還蠻奇特的。(unsure)
燦爛千陽
巴 尼 : 王力宏最新噁爛操作是鏡週刊在幫洗他很用心,想方設法見兒女……
非行世界
燦爛千陽 : 為什麼鏡週刊會幫忙? 我以為這不是之前最愛爆腥羶的頻道之一?
巴 尼
Q先生 : 同音的話不少,但同字就很難...他們要寫清楚,不然又要被公審了XD
Q先生
巴 尼 : 不會啦,也可以去改名啊。之前不就有人改名"鮭魚"
燦爛千陽
非行世界 : 我也好好奇……但王的媒體關係一直都不錯啊。早上瞄到週刊這噁爛標題,只慶幸我沒吃早餐,否則一定吐出來 XD

跳一下回到大作家原文,呃……教作文卻把標點符號用錯。好喔,完全符合我對這人「因人廢言」的設定
Bart
Q先生 : 所以我就說,要立規則就盡可能讓所有人都懂,讓所有人都懂的最大好處就是減少奧客客訴或有些人從頭到尾沒搞懂但總覺得那邊不爽下次不來

如果連一個噗裡都有可能有人不懂,那面對許多消費者不懂的一定更多。想辦法讓更多人直接理解不是件好事嘛? 看來不是,很多人只覺得自己沒問題『別人就該沒問題』

有些人只關心這件事該挺店家或挺顧客,反正這社會通常只管誰正義誰邪惡,而不是去想如何做的更好.......
BBG
https://images.plurk.com/390LnlB2vJqO4nTDjo4h0Z.jpg 剛剛在臉書看到的,真是一個社會化不足的人。(攤手)
愛湊熱鬧的 array
dreamfool : 很多地方沒有低消規定

而亞洲很多地方都有低消要求

只是別國都是店員說了算,店長說了算

就台灣刁民要在文字上刁難店家
dreamfool
愛湊熱鬧的 array : 真是可惜,還好也有不少人跳出來幫店家講話
鄉民
好長一串留言看完只想到當年淡水的黑店滷肉飯(hungry)
月巴 糸彔
Minimum order 本來就不一定指amount,如果他是金額就會寫金額數字出來呀。自己腦補又覺得別人沒有寫清楚,要多清楚才能讓閱讀障礙的人看得懂呢?
lumine
都有事!
麵包跟用餐區應該劃開隔離不就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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