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豔陽
自今(1)日起,實施長達36年之久「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廢止,雇主若要勞工值日夜,一律認定為工時,超過正常工時就須給加班費,違者可罰2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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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注意事項廢止後,勞動部官員說,公司仍可安排勞工值日夜,假設公司安排一名勞工值夜,須安排在那一天的工作時間內,值夜當天的工作時間調整成夜間狀態,超過八小時,則要額外計算延長工時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