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肥魚
Lianyu Chen

公衛上證實有效的手段,修法當然是,但是2012到現在修了四次,修到酒精濃度全世界最嚴格(0.03),修到酒駕致死可以無期徒刑比俄羅斯還嚴格,這幾年已經可以看出嚴刑峻法的邊際效應遞減。

真正有效的公衛手段就是針對不同風險族群採取降低酒駕可能"的方式。舉例,見警率對於心存僥倖要省計程車費的會有效,對於嚴重酒癮是無效的。連坐法針對聚餐飲酒勸阻酒駕十分有效,日本那種下班都要居酒屋來一下的國家,連坐法實施後酒駕下降70%! 因此上次修法(黃國昌陳曼麗委員都有幫忙)就直接修到過!這些都是有科學根據證實效果的法令,問題真的是出在落實!
小肥魚
小妹我以公衛學者+成癮科醫師的身分受邀去黃國昌公聽會,當時沒想到修法後門診來最多的是做工的人。譬如藍領階級到工地都要保力達加伯朗咖啡才能上工,下工騎著小50晃回家,他們家不會在捷運旁邊、他們也付不起計程車錢,就每天偷喝著幾口又騎機車回家。他們才是上次修法被處罰最嚴重的所謂酒駕累犯,9萬、18萬、36萬我的病人就要燒炭了(不豪姣),然而這些機車族反而肇事傷人機率是較低的,出事多半也是自撞電線桿,反而是社經地位較高的開車族(這次高雄的BMW撞四口)造成的傷亡才是嚴重的。

綜上,眼看上次修法也才一年,修過的東西落實都還很有問題,給執行單位的資源也不夠,每次一出事就高喊立法院見、修法不夠嚴,對於每天在看這些酒駕者的醫師而言,真的覺得是離實務太遠!
BENBEND🐉
這篇寫得真好! 反觀法界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