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太
一是為了衛生 野生貓狗吃了容易生病
立太
二是因為貓狗是常見寵物 共情能力也比其他類型的寵物強一些 情感上接近人類的生物 假如成為了殺害的目標 那麼這個犯人 也很可能是難以跟人類情感有正常交流的人 那至少在體制上處罰及矯正 或許有機會減少他去傷害人類的可能
立太
所以可愛動物保 或可愛動物素 我是可以理解 但激烈到要衝進實驗室去把動物放掉這種的 我真的無法支持
立太
然而同時我也是可以理解那些殺鄰居的狗貓的人 畢竟殺人的法律後果嚴重 殺狗貓的目的假如是為了解決噪音跟髒亂問題 那我覺得應該要判的比無故虐殺的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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