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嘉
@edgar1899
說
Wed, Dec 1, 2021 8: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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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想照顧孩子犯法嗎?攜子躲藏兩年,只為平等地爭取監護權 | 故事 StoryStudio
大家可能想不到民法直到30年前,還是那麼的父權(literally 父權優先)吧?許多平等跟自由的權利真的是踩著一個又一個血淚斑斑的例子緩慢爭取出來的。
現在大概很難想像,30年前如果一個父親很不適任,母親想把小孩帶在身邊自己照顧,竟然會被父親告,而且法院會保障父親(不管法官本人怎麼想)。
艾德嘉
@edgar1899
說
Wed, Dec 1, 2021 8:04 AM
當然反過來母親比較不適任親職的例子也一定是有的,所以重點是要把性別優先這種不合時宜的規制拿掉,由每個個案的實際狀況去考量才是對未成年孩子們比較好的。
悍兔
@vaninlin0806
Wed, Dec 1, 2021 8:23 AM
現在法院審理多用幼兒從母原則
艾德嘉
@edgar1899
說
Wed, Dec 1, 2021 8:50 AM
悍兔
: 好像也有不少男性覺得自己因此權益受損
悍兔
@vaninlin0806
Wed, Dec 1, 2021 8:58 AM
艾德嘉
: 畢竟男性本身就沒法泌乳⋯⋯但法院採用此原則大多的理由是因為考量哺乳期(這個又可以牽扯到母乳很多很多的各方論述⋯)
艾德嘉
@edgar1899
說
Wed, Dec 1, 2021 9:08 AM
悍兔
: 我覺得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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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概很難想像,30年前如果一個父親很不適任,母親想把小孩帶在身邊自己照顧,竟然會被父親告,而且法院會保障父親(不管法官本人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