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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法一律處以死刑
「跟騷法」立院三讀通過 8類行為最重判5年、可預防性羈押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罰則部份,跟騷法屬告訴乃論,跟騷行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若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無限期要求修法,改為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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