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101010
趕稿地獄已經結束,於是一早醒來頭不梳臉不洗的趕快跑去太平市場買肉。

我最近發現燉小排骨應該可以成為我人生中的招牌菜,因為只要肯花錢買好肉,而且肯一次讓人吃到爽,就已經是別的地方做不到的事情了。
sm101010
買了大概一斤半到兩斤的小排骨。
汆燙過血水,加薑片、米酒、白蘿蔔、乾香菇與鮮香菇(這當然最後才放),用最小的火慢燉九十分鐘。
煮好之後看起來骨肉完整,但用筷子就可以把骨頭抽掉。
sm101010
沾糯米椒醬油吃。

兩百四十塊錢的排骨,本來以為再怎麼樣也可以分個兩天吃。
喝到一半時,又以為至少可以剩個一大碗當宵夜。
結果根本一下子就全部喝光了。
連糯米椒醬油裡面的糯米椒都被吃完。
sm101010
宵夜還得去7-11買飯糰吃。
sm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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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fencer
看起來很好吃耶!請問香菇白蘿蔔要何時放?
sm101010
白蘿蔔我一開始就放了,香菇是最後十分鐘放。
LAfencer
感謝!我都不知道要何時放蔬菜,每次都煮到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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