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mith
「卡神」楊蕙如及友人蔡福明被控利用網路論壇侮辱外交部駐大阪辦事處,台北地檢署依侮辱公署罪起訴2人。判處楊蕙如、蔡福明各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猜是會上訴繼續鬧、6個月得易科罰金也太輕了。
...起碼也要不得易科罰金。
Jilla
繼續上訴條件會更好嗎?以發起網路霸凌債死人且影響國家聲譽的程度來說,罰18萬很划算耶。
lmjkhw
明明是政論節目黃馬迷先舔共造謠有車接送給日本辦事處壓力,可笑的腦殘法官
Jilla
lmjkhw : 一碼歸一碼,法官已經盡力一審只罰18萬啦。
宅叔小海‧Θώθ
要有人告呀
沒人告怎麼起訴??
John Smith
宅叔小海‧Θώθ : 台北地檢署依侮辱公署罪起訴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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