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默
即使是寫同人文,還是會運用散文的筆法呢。應該要用小說才是,但我總是很固執地選擇了散文。不,應該說是不知不覺,就想用散文來寫。我無法克制書寫的慾望,順從這慾望,寫起來真的很快樂。至於之後生出一個四不像,不似符合讀者胃口的東西,關於這點,有時真想遺忘。忘記入流,忘記作家,忘記夢想。只是單純地,拿起筆,享受其中。如果真能成為這種人,該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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