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噗~
是阿~
雛咲深羽
民法188在這個案子看起來就特別不合理
雛咲深羽
更一審是用什麼理由判免賠的
雛咲深羽
看起來張的部分是定讞了 現在是陳的部分
雛咲深羽
張的部分就368萬
Pyrogen
連帶賠償責任對雇主來說是法定必須承擔的經營風險,職安衛法也是一樣這麼說,承攬商自己亂搞出事,雇主雖然不會有刑事責任,但還是要民事上連帶賠償

所以當老闆很不容易的
Pyrogen
更一審的免賠理由是殺人的員工不是在職務範圍內謀財害命,好比員工如果下班後在外面殺人,怪到雇主就沒有道理

但更二審為什麼否決此判斷也很好奇,該不會是覺得員工翹班離崗有監督之責之類的
雛咲深羽
真的莫名其妙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