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1935年納粹統治時期的德國刑法第2條:「法律所明定之可罰行為,或是根據刑法基本思想與健全民族情感而認為值得處罰之行為,罰之。」

叫中共支納粹也是剛好而已
muffin7680
支共就是支共 不要說是納粹
他們能超越納粹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