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官偷拍女同事電腦畫面舉發外遇案 判5月確定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全案緣於,桃園地方法院蔡姓男法官去年5月25日下午,看見同辦公室的曾姓女法官電腦LINE視窗跳出「老婆」對話,傳訊息者是他與曾女的共同男性友人,因此懷疑曾女外遇,當下翻拍曾女電腦畫面,並告知時任桃園地方法院院長邱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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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瑞祥隨後在去年6月9日約談曾女,並出示翻拍照片,曾女才發現她的電腦遭偷拍。曾女向邱瑞祥表示,她已無婚姻關係,因此,並非婚外情,且對方這名男子也已離婚。曾女為此在辦公室電腦架設微形攝影機,拍到蔡男去年6月17日二度偷拍她的電腦畫面,約20多張照片,因此對蔡男提告妨害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