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噗~
請專業的五樓回答 (p-unsure)
ฅ[ΦωΦ]ฅ鈴鹿凜
哇賽~斷章取義還真大聲,不用說到30年前啦!先把7~8年前借太陽花之名的真實犯罪抓起來不要開脫再來講XD(除了毀壞公物、竊取[偷吃也算!]跟傷害罪還有很多可以判的)這Taiwan Bar真的太過帶風向了,拿國民黨30年前事情跟對岸拿美國屠殺印地安人事件快要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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