ヤン★
モルモット君
我倒覺得是認定不清楚的問題,台灣就公路總局很多地方混合車到很多又說他是機慢車道,如果很明顯內側是混合車道外頭兩條寫機慢車道也就算了,其他到底要認定是路肩還是機慢車道再沒有明確標示只叫你盯10跟15公分我是覺得不是很明顯啦。

學童安全大概也只是話語吧,路邊人行道路(透氣磚規劃)至少30公尺寬,就算不停車學童跑到機慢車道上就沒有安全問題我也是抱持懷疑。
ヤン★
就是有這種車才害機車要跟大車爭道
モルモット君
說起來有機慢車道的情況還行駛在路肩到底算不算認定違規?就台灣人特別喜歡的那種死貼著柏油路最外側的習慣。
希年快樂
我只是覺得現代人看到車格就是不想停(不管有沒有收費)然後停路邊被罰在那邊靠北真的很北爛
ヤン★
還有那種吃飯開車停在店家前面佔了快一半道路的那種
モルモット君
有錢買車沒錢繳停車位費的人種吧,雖然這個問題又要牽扯到公共規畫的問題。地小但是車多,有地也不可能優先拿去作停車規畫,當然是蓋建案才有利潤。先不說台灣好了,光台北市也不可能像日本東京都那樣要求一定要有車位才能買車,而且日本是公共運輸構完善才可能實踐一車一車位的規定。

我也很討厭那種臨停在8m到路就吃掉幾乎整條單向道路的車,而且通常那種地方會臨停一台就一定會臨停十幾台車,地小車多難解套。
希年快樂
我覺得總歸還是那群心存僥倖又貪小便宜的心態啦,依照那個新聞內的開罰數量絕對不是短時間內的,你只是停一下(10分鐘內)基本上警察根本抓不到
モルモット君
就固定省停車費所以都停那邊吧我想,要嘛不知道、要嘛知道但是看沒開單就繼續當自家免費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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