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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問噗浪
行政法
公務員
剛剛又看到志祺七七的影片在討論公務員兼職的問題,想請教法律強的旅人,公務員若無法兼職,那能夠投稿文學獎或藝術創作的比賽嗎?若參加有獎金的比賽獲獎,會不會也算違法兼職呢?
先謝謝大家!
moose5621
應該可以吧
tofu8844
奧運有沒有獎金?
結束
moose5621
tofu8844: 沒有
gnu468
記得不算,只是參加比賽而已
butter8138
獎金沒問題吧
caviar940
參加比賽不是兼職吧
pie1437
公務人員也是可以兼職的,只不過有一個range,規定以外的兼職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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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因為最近很想找個畫畫或寫作比賽參加,但身為教育行政公務員又很怕惹禍上身。
不知道一般的報章雜誌投稿(例如專欄)是否也是被允許的?
hotdog1474
報紙投稿應該是允許
知道有個國文老師常常投報紙文學欄
star927
可以喔,而且公務員也並非完全不能兼職,如果說是教育或是研究性質之類的,(而且沒有利益迴避那些問題)經服務機關同意也可以,是說公務員服務法那些,噗主應該去瞭解一下自己的權利跟義務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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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dog1474: 謝謝你~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真的是很細又很亂,教師的部分,也只有兼行政職的教師會受到不能兼職的規定束縛。
真的好希望修法
moose5621
投稿可以,出書也可以
moose5621
順帶一提,也可以投資股票
gnu468
最近看到解釋,當包租公包租婆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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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se5621: 原來如此,那我比較放心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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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u468: 好像也不錯欸XD
hotdog2872
抱歉剛好看到這個噗也想問一下,如果是接非商用委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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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也很好奇樓上的問題,還有不知道開噗幣轉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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