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i
QQ
檸檬酸/蠟/被世界耍得團團轉
貓貓4無辜ㄉQQQQ
FatKE@五G22|六F22
一堆垃圾為了錢...可憐了貓QQ
_FEI
不...不要安樂死...
可是不知道為何不能開放領養
檸檬酸/蠟/被世界耍得團團轉
怕有未知傳染病ㄅQQ
FatKE@五G22|六F22
怕就是被人鑽漏洞用這方法...
不法商人再付人頭費領回去賣
人性總是醜惡的
_FEI
oh...那真的是沒辦法了 可憐了貓......
John Smith
可以檢疫後結扎拍賣啊,不然萬一是貓熊也安樂死嗎?
John Smith
萬一走私的是人呢?
こくい酷伊
John Smith : 這個方法感覺也挺受經費來源和法規規範的
FatKE@五G22|六F22
John Smith : 走私是人就趕回原居地呀?
而且 貓又不能跟你說牠要申請難民
John Smith
FatKE@五G22|六F22 : 所以可以照我說的來處理啊
檸檬酸/蠟/被世界耍得團團轉
新聞裡有動保團體提出類似的做法,但畢竟都是有風險的
願不願意只能看海關
檸檬酸/蠟/被世界耍得團團轉
然後John先生麻煩你注意一下用詞。
John Smith
John Smith
如果走私的是貓熊,會安樂死嗎?
檸檬酸/蠟/被世界耍得團團轉
這裡是我的個人噗浪,請你不要一開口就像要找人吵架。
檸檬酸/蠟/被世界耍得團團轉
而且你找我吵貓熊怎麼樣的意義在哪?你可以去找政府機關或是有意跟你辨論政策的人吵。我沒有興趣。
💮🍶🍙🚨🧡³¹⁵G腿
講貓就不要扯其他物種謝謝嚕><
亞麻換帳號了
這真的是⋯動物的事情一直都很多爭議,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然後John回話的語氣真的太嗆了,你可以提出討論但別人沒有義務被你指責(噗主跟回文的人並不是犯人囧⋯)
檸檬酸/蠟/被世界耍得團團轉
不過還是歡迎回文啦 但噗浪跟PTT之類的公開討論板性質不太一樣就請諒解一下
鵝球
(講話
亞麻換帳號了
想到之前看電影十二夜的第二集,提到人類的空間有限,民眾對流浪動物有誤解、場地有限無法一直收容,真的找到場地還會被奇怪的民眾們抗議囧⋯因此結紮再把動物放回去是目前比較主流的做法(至少不要讓貓貓狗狗們不斷的生)因為對生命的尊重這件事是需要很長期的時間去跟民眾培養的,真的要怪還是那些可惡走私的商人
John Smith
檸檬酸/蠟/被世界耍得團團轉 : 我是說政府處理的態度,當然不是指你。
傑森
臺灣法律就是這樣,不合法就拆就殺。真正該譴責是想走私進來賣給有錢人的垃圾。
John Smith
傑森 : 所以我才拿熊貓來做舉例,真的走私熊貓也會把他燒掉嗎?
SSS
John Smith : 這種完全來路不明的動物,你知道光是單隻做檢疫就要耗費15~20萬台幣嗎,而且光是一隻必須耗費大量時間,做檢疫的相關人員人身安全誰來保障?萬一這些動物身上有傳染病,開始擴散到本土該怎麼辦,誰來承擔?
而且萬一有了網開一面的先例,以後其他走私行為就會更加猖狂,他們會覺得反正是有機會的,於是更想賭看看走私成功的機率進而造成更多無辜動物受害。
立相關法規都是有其原因的,理盲濫情並不會讓事情變比較好。
John Smith
SSS : 如果裡面有那種保育動物還是要挑出來,檢疫後另外放養,其他數量很多就燒一燒吧。
傑森
John Smith 之前就有走私千萬大牛超跑沒牌照照拆啊
(´・ω・`)噗魯的時間
沒有
只要是動物走私 即使是保育動物也是一率銷毀
我想你誤會了
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附件P2及P4流程
(´・ω・`)噗魯的時間
另外我想你的發言方式很容易造成他人誤解,
可能無心但噗主已經提醒,還請多加注意
yomomo@邊緣人
我認為走私既然已經被定義是犯罪,本來就該鐵腕執行,不然說因為是可愛的貓貓就放行,其他走私的就說為什麼他可以,要怎麼執法
yomomo@邊緣人
只是差別在,走私動物是生命,走私超跑覺得很浪費,那走私其他的東西是不是也都要同情一下,那海關乾脆洗洗睡了,因為每個走私都有故事QQ
Yaki
QQQQQQQQQQQ
(´・ω・`)噗魯的時間
那就叫偷渡客了
John Smith
yomomo@邊緣人 : 政府可以變現為何不變現?
John Smith
yomomo@邊緣人
變現??您說的是跟走私的人重額罰款嗎?我絕對贊成。如果是拿這些走私品(何況是活體)來賣,我想大可不必。
@davelin - ref 林靜儀 我知道貓貓很可愛,誰都心疼。 但是不要忘記,1997年走私豬隻帶來...
_(_ーωー)_。゚
為什麼要拿法定的保育動物來比,家貓算保育動物嗎
yomomo@邊緣人
(轉)總結一下以上留言
喊說要認養的我們先試問一筆檢疫(附檢疫資料)是七天,沒有的話需要待到上180天,狂犬病潛伏期有時候會到半年。貓咪七天費用是5,850 元(含診查費每日 400 元,住宿費、消耗性物料費及掛號費之類)
250隻每七天就要花掉1462500
假設每隻都要待上180天

+轉載檢疫人員的留言
一個人力一天大約可以照顧10隻左右,250隻要25個工作人員和十個獸醫吧?加上住宿、疫苗各種身體檢查

粗估一隻貓咪從檢驗到能開放領養(不包含後續開放領養的措施經費跟人力)的費用是
一隻15萬*250隻=3700多萬
Facebook


請問誰買單??
阿蒼快冷死了
啊,那個約翰是引戰慣犯,我已經黑單了
(´・ω・`)噗魯的時間
John Smith : 雲豹本身是因有單獨空間與專門飼養人員可進行單獨隔離的特例
試問250隻品種貓是否有單獨空間與專門飼養人員可以提供?
更遑論你提出的放養之言,
先不論是否單純想看人隨話題起舞,
或你是認真想找出解決方案,
又或者純粹想利用保育類動物提出幾個點子,
我想目前看起來都是不可行的,
依據程序正義目前檢疫局的行為是可接受
雖然貓咪們很可憐。
💮🍶🍙🚨🧡³¹⁵G腿
一天到晚丟問題給人,自己卻不回答別人問題
當在座各位是google吧
John Smith
(´・ω・`)噗魯的時間 : 單純覺得有比較好的方式可處理 + 拍賣/認養 都可以,當然要撲殺就殺,反正也不是保育類就殺吧。
John Smith
檢疫人員的留言
一個人力一天大約可以照顧10隻左右..

...這工作好爽,只要照顧10隻貓 ? 就是餵貓+觀察+剷屎 - 只能10隻 ?
(´・ω・`)噗魯的時間
隔行如隔山,我認為你這樣的說法並不適切
另外拍賣跟認養都有潛在風險(檢疫漏檢出或疾病潛伏期),
這就是當初立法時是一率撲殺的原因。
💮🍶🍙🚨🧡³¹⁵G腿
「只要」照顧10隻貓
John Smith
💮🍶🍙🚨🧡³¹⁵G腿 : 有症狀就抓去處理了,都是待銷毀的,是會有多難 ? 又不比獸醫院。
💮🍶🍙🚨🧡³¹⁵G腿
John Smith : 好哦你對,你對
John Smith
不然是會幫那10隻洗澡、美容 ?
(´・ω・`)噗魯的時間
1.檢疫人員並非照護人員,
也有本身的檢疫工作要處理
2.即使要銷毀也要有一定流程,
不是說銷毀就可以拖出去打針
我想你從一開始的發言到現在都欠缺周全的思考,
建議對自己的想法先整理消化思考再留言
塔馬-CWTK兩日E54
熊貓被走私大概還沒到就已經先死了不用煩惱 (morning)
John Smith
_(_ーωー)_。゚
我們常看到的不尊重專業的那種出一張嘴的人,才講得出「才10隻」、「疫苗培養放大怎麼會出問題」,這種神奇的發言(攤手🤷‍♂️
_(_ーωー)_。゚
明明很多東西網路上就查的到,還是網路只有FB可以查 不相信網路也可以在圖書館查到相關資料,而且不說查資料了,片面擷取資訊來辯,存心引戰吧
John Smith
_(_ーωー)_。゚ : 沒聽過專業的傲慢 ?
_(_ーωー)_。゚
你更傲慢呢^_^
_(_ーωー)_。゚
不用再貼你自己的噗浪出來賺點閱惹(為何盛竹如
💮🍶🍙🚨🧡³¹⁵G腿
專業的傲慢聽起來有夠愚蠢(rofl)(rofl)(rofl)(rofl)(rofl)
💮🍶🍙🚨🧡³¹⁵G腿
他應該是在說自己專業吧,口氣超像又傲慢但實際只是空口說白話(eyeroll)
_(_ーωー)_。゚
💮🍶🍙🚨🧡³¹⁵G腿 : 會把人跟動物放在一起講,還覺得自己很有專業也是蠻厲害的
💮🍶🍙🚨🧡³¹⁵G腿
_(_ーωー)_。゚ : 說檢疫人員只要照顧10隻貓很爽已經很幼稚園等級的發言了(ro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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