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找個地方躺著
https://images.plurk.com/4KjfiSWmspHbQq4kAeLQJs.png
有關之前有確診者在就醫時傷害醫護人員引起公憤乙事,有網友提出「實施醫療暴力者應於健保系統註記,情節嚴重者應有對應之健保權利剝奪」連署。今天結果出來了:暫不參採

理由是他們覺得現行法律對醫療工作人員的保障已經大於健保註記,而且健保註記不僅於法無據還可能會侵害到該位加害者的人格利益。

我替在醫療第一線被傷害的醫護人員心疼。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