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就好,不要太熱血
街頭藝人要考試才能表演 大法官宣告「違憲」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這個判決不錯。
表演還要考試取得許可證根本不合理。幾個評審就可以認定什麼是藝術,什麼是合格表演嗎?即使唱得難聽,有勇氣在公共場所獻醜,就不行嗎?海畔有逐臭之夫,人各有喜好,怎麼可以由幾個評審來判定是否"夠格"在街頭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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