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眼行走
想到身邊的人的事。
同事離婚的原因是前夫不想撫養小孩然後外遇了。
同事沒有外遇,純粹是前夫不想養小孩,對,他不想養
這個原因我聽到時真的超錯愕的。
——雖然我可以理解不想養小孩的心情,畢竟小孩養起來就很花錢,可是小孩都生出來了你才不想養,真的很渣。
不想生小孩就要做好避孕啊,而且避孕的方法也不到百分之百,所以就結扎吧。
反正生了你也不養
蒙眼行走
話題回到手動轉的那篇,老實說我對2、30歲男性的想法怎樣還真的沒概念,畢竟我朋友超少,是邊緣人
身邊的例子(姐夫跟妹夫)比較特殊,所以也不太可能成為觀察的樣本。
只能講我自己對生(+養)小孩的看法。
生(+養)小孩比養寵物麻煩多了,老實說我覺得會棄養寵物的人搞不好哪天也會把小孩丟掉,畢竟小孩比小動物煩人
蒙眼行走
養小孩很麻煩啊,參照我媽養小孩的經驗如下:
有的小孩(←我)從早到晚一直哭個不停,休息一下是為了等一下可以繼續哭。
總之,謝謝媽媽沒在我小的時候就把我從窗戶往外丟,畢竟聽起來很精神耗弱,會很想丟。
相較之下,雖然也是整晚不睡,但只要有人看著他就不會哭的我弟根本就是天使。
↑↑↑↑我媽的照顧週歲前(應該吧)的小孩的血淚史。
蒙眼行走
昨天看了喜歡的大大的貓中途漫畫本,結果發現自己對養貓還是想得太簡單。
蒙眼行走
果然對生命負責就不是件簡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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