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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叔小海‧Θώθ
實際上「傳染病防治法」36條已規定民眾「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70條規定違反36條者可處3千至1.5萬元罰款。後柯P改口要報中央核准,但71條已示36條可「由地方主管機關處罰之。」比教科書還鐵的法律條文就擺在那兒,他卻能視而不見,這是大意?還是故意?
掰噗~
機器狼🎁聖誕快樂
好... 好... 好冷喔汪!機器狼要待在家裡汪 (。>﹏<)
沒有梗
故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