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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的時候要簽的條款之一包括了有任何業外收入都要主動、誠實告知,無論是否競業
這條合法嗎? 真的有必要遵守嗎...?
目前的業外收入有畫圖賺噗幣
跟寵物店賣主食罐頭
但公司本身是做app研發的
pomelo3171
只要沒有人發現就好
brandy1117
感覺管到人身自由 不合法ㄅ
lark3385
不知道實際執行情況怎麼樣,同樣研發職也有相關條款
任何形式的兼職都是禁止
不要讓公司的人知道(?
lark3385
但聽說以前確實有同任被抓包(非競業相關)因此被解僱哈哈哈,還是不要亂踩為妙
kudu8591
就你有主動講的話然後公司方覺得沒差就沒差,沒主動講就是被發現他會有地方可以找你麻煩
ಠ_ಠ
不知道這條如果日後他要提起來吿我,是有成功判例可以查的嗎?兩邊都想保留,但知道公司不可能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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