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um
建議主管,「用人不留人」,每個員工都要給他舞台,尤其是優秀員工。任何員工提出辭呈,往往是至少考慮兩個月以上的結果,就跟分手一樣,非到萬不得已都難說出口,無論離職單上寫的是何種理由,郎心已決,是很難挽回的;即使挽回,大家也都不快樂,就放寬心看待吧!
掰噗~
不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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