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小狩🌵
警察怎麼拿到通聯:這部分應該沒啥問題,監聽票
這是一個小狩🌵
15碼數字怎麼對應地點:有問題的在這邊,對應資料庫應該在CDC,警察拿的到?
這是一個小狩🌵
以上假設在"警察用實聯制的資料來申請搜索票"
這是一個小狩🌵
接下來提幾個我認為本文有疑慮的地方:
"指揮中心明顯沒有約束電信公司不得提供其他機關調取簡訊資料。" 這不歸指揮中心管
這是一個小狩🌵
"就算該簡訊是經由法官核發調取票或是依通訊監察所得到的資訊,也是違反了發送簡訊者信任指揮中心所說的「限於疫調使用」的承諾" 15碼本來就算在監聽票的範疇,和信任無關。
這是一個小狩🌵
"刑事警察局在搜索票聲請書中,利用嫌犯以簡訊實聯制發送的簡訊來鎖定嫌犯行蹤。" 有傳簡訊給1922→推論嫌犯在這個時間點人不在家,這樣算不算用實聯制簡訊掌握行蹤? 直接滑坡到1922幫忙定位有問題
穿雲如煙 宅大叔です
我也是認為,如果有跑正確的法律程序。那這些其實無關『承諾限於疫調使用』
這是一個小狩🌵
https://images.plurk.com/4sql21MQ9Wz8rh7eapkhwn.png 各式稻草人
冬瓜🥒
或許就法律上說得通,但對一般市民來講,這恰恰是信任問題
這是一個小狩🌵
https://images.plurk.com/5yS6pW3wof3mqmYdt3ENor.png 上帝的證明謬誤,無法證明"不存在"本身 不能證明電信公司沒有洩密,所以電信公司有洩密
這是一個小狩🌵
冬瓜🥒 : 這就點出另外一個問題了,這篇文章背後有沒有為了打擊CDC信任度等其他目的? #認知作戰
網癮M-ROUND6
可是這樣他的論點很怪耶?
代表說 如果現在有一個在逃殺人犯掃了QR碼
警方透過簡訊得知他的位置而抓捕到他
卻因為指揮中心所說的承諾限於疫調使用的話
就要把對方放了嗎???
這是一個小狩🌵
網癮M-ROUND6 : 這個因果反了,在逃嫌犯可以因為很多原因被找到行蹤(比如監聽),但不會因為他掃了QR碼本身被發現行蹤,這個掃QR碼本身也不可以做為該人曾在此地的證據。但可以說監視器拍到嫌犯,所以嫌犯曾在此地
網癮M-ROUND6
這是一個小狩🌵 : 不是阿 他寫的就是這樣不是嗎?
https://images.plurk.com/6aqlhyCscP53KSl2bfvRBy.png
這是一個小狩🌵
另外是證據力,台灣我記得沒有適用毒果樹理論... 這塊要問法律專家
🐱LHT😼
警察自己去收集15碼的對應地點是不是就解套了..?
這是一個小狩🌵
🐱LHT😼 : 是這樣講沒錯,但我覺得這超有毅力....XD 都亂數欸
🐱LHT😼
警察進商店也是要刷QR的吧(?
冬瓜🥒
網癮M-ROUND6 : 就程序正義來講,非法取得的證據的確無法當成證據
不過這是在法院才會處理這一塊
這是一個小狩🌵
🐱LHT😼 : 舉個例子好了,我丟一組15碼,跟你說這在東區附近方圓5km(基地台),要找出來是哪間店/建築我覺得超強....
[[吉]]
冬瓜🥒 : 要當作沒看到
🐱LHT😼
可能性不是零就是了,真要收集成本做下去也不算高,又不是兩個禮拜換一次15碼
這是一個小狩🌵
🐱LHT😼 : 對阿... 還是做得到,所以我覺得本文有滑坡
🐱LHT😼
便宜一點的來說,開發個APP紀錄GPS地點跟紀錄QR15碼整合紀錄,外包幾個工讀生來走路工(?)應該能完成吧(?
寝狐丸𝔑𝔢𝔨𝔬𝔪𝔞𝔯𝔲
我也覺得這人從通聯紀錄滑坡到實聯簡訊
副總長[紅色狂牛]表示:
其實被自己同伴出賣還比較有機會
慢性電波中毒中●百九
還滿好查證的
慢性電波中毒中●百九
https://images.plurk.com/6j7ekcAZffRqMWanmT3Hny.jpg
慢性電波中毒中●百九
這是台積電的統編申請QR code要填的資料
慢性電波中毒中●百九
注意沒有地址
慢性電波中毒中●百九
https://images.plurk.com/4nQXmkN4FHWgkSGrytsCW8.jpg
慢性電波中毒中●百九
個人店家也沒有
慢性電波中毒中●百九
我懷疑怎麼用QR code找到住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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