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戰士★西風
A案,原為鄭麗文委員的提案,在協商中修正為共同提案:「要求行政院就3+11決策釐清過程三個月內成立調查小組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四個黨團都同意。

B案,時力黨團提案:「要求指揮中心將前揭隔離政策(3+11)相關,發給相關部會之公文,以及公文發出前含決行章、各層級批核意見之未清稿公文等文件於一週內提交本院衛環委員會」,協商未獲共識,保留至院會表決遭封殺。

自己調查自己(可以
要求資料公開(不行
兩個案子就不一樣的內容,
一個讓行政院調查行政院,
一個要求公開公文等資料。
直接簡化成都是3+11
然後扣別人重複提案作秀?
真的很優秀欸
打工戰士★西風
沒事啦,連會都可以不開
找不到會議記錄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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