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sun has promised to carry out an immediate investigation so they are going to approach the manufacturer in Germany to look into their plant,” Chan said. 』 所以要去查場的they是誰?their plant是誰的plant?這代名詞太多我不敢確定……
前項出產國許可製售證明,得以下列文件替代之: 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販售國核准販售證明。 二、申請之藥品係列載於美國藥典藥物資訊(United States Pharmacop- eia Drug Information;USPDI) 、或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以下簡 稱美國 FDA)出版之處方藥品核准名冊 Approved Prescription Dr- ug Product With Therapeutic Equivalence Evaluations(Orange Book)者,得影印刊載之頁數或其網路版或電子書版,並檢附美國州 政府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製售證明,替代美國 FDA 出具之許可 製售證明。
所以要去查場的they是誰?their plant是誰的plant?這代名詞太多我不敢確定……
本章所稱出產國許可製售證明,係指出產國最高衛生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
製造及准在該國自由販賣之證明文件正本,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非中文或英文者,應另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二、限出具日起二年內有效,並應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
處或外交部授權之駐外機構(以下簡稱我國駐外館處)文書驗證。但
為德國、美國、英國、法國、日本、瑞士、加拿大、澳洲、比利時、
瑞典等十國(以下簡稱十大醫藥先進國家)衛生機關出具者,得免驗
證。
申請書相符。其產品名稱應刊載外銷品名於許可製售證明上;未能刊
載者,應有原廠函說明未能刊載之理由及其外銷品名,並說明除品名
外,其餘內容均與許可製售證明所刊載者相符。如係膠囊劑者,除應
載明其內容物之全處方外,軟膠囊應載明軟膠囊殼之全處方,硬膠囊
應載明膠囊殼之色素名稱;其製售證明無法載明硬膠囊殼之色素名稱
者,應以原廠函說明。
四、其內容應載明該藥品之製造廠及准在該國自由販售,且記載之製造及
販售情形應明確。
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販售國核准販售證明。
二、申請之藥品係列載於美國藥典藥物資訊(United States Pharmacop-
eia Drug Information;USPDI) 、或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以下簡
稱美國 FDA)出版之處方藥品核准名冊 Approved Prescription Dr-
ug Product With Therapeutic Equivalence Evaluations(Orange
Book)者,得影印刊載之頁數或其網路版或電子書版,並檢附美國州
政府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製售證明,替代美國 FDA 出具之許可
製售證明。
出具,免其聯邦政府簽章。
四、藥品出產國係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以下簡稱歐盟)會員國之
一者,得以歐盟藥品審核機關 European Medicinal Agency(以下簡
稱 EMA)出具核准製售證明替代之。
五、輸入藥品係委託製造且未於受託製造廠所在國家上市者,得以委託者
所在國出具自由販賣證明及受託製造廠所在國出具製造證明替代之,
或以委託者所在國出具有載明製造廠名、廠址之自由販賣證明替代之
。
特別是畢竟他拿得好像是獨占代理權?約簽完後的執行細節,BNT應該還是完全照復星給他們的需求去供應。復星可能是單純想賺錢,但是一旦他跟台灣扯上關係,約真的簽了,老共那邊可能就會有指導棋下來了。這個風險就會很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