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鐵克士
【稅務快訊】
✔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之1增訂第1項第6款;並公告營業人110年3-4月期(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應於5月24日以前申報該期統一發票明細表。
✔為維護給獎正確性及兼顧中獎人權益,請尚未完成申報110年3-4月期營業稅之營業人或其代理人,於5月24日前完成申報110年3-4月期統一發票明細表。
✔因應疫情升溫,展延110年3-4月營業稅申報期限至5月31日,惟配合統一發票開獎並保障消費者中獎權益,請尚未申報110年3-4月期統一發票明細表之營業人,儘速辦理申報或傳送,以維中獎資料之正確性。

👀新聞稿: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並公告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致代發獎金單位溢付獎金,責令該營業人應賠付溢付中獎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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