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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
朋友公司因為有一個人確診,造成公司有些損失,然後老闆可能是為了避免損失,要求公司員工要嘛來公司上班,要嘛簽切結書在家上班,切結書內容是說公司同仁如果在居家辦公的狀況下染疫,就要接受公司無條件開除的處置。
朋友原本是不想簽的,但是老闆施壓逼迫大家都要簽,請問有人知道老闆這個情形是不是有違法呢?
soba2362
這種感覺簽了無效呢 我翻一下勞基法
shrimp4511
無條件....呵呵
goat9314
怎麼看都是有違法吧 簽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pomelo8476
放到網路上讓這位老闆燒起來
goat9314
KISSRADIO有法律常識節目 可以寫信去問
bean9274
這個違法,而且我記得違法的切結書是無效的
建議可以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他們會比較清楚喔
goat9314
勞工局有勞資信箱 直接寫信去看要提問或是直接檢舉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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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朋友說起來感覺也是違法,可是不知道他們如果同意了的話是不是公司真的可以這麼做……不過看旅人的反應應該是不用擔心了
soba2362
如果真的不幸被資遣把證據收集好向勞工局檢舉應該也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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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也很想把那老闆的公告放出來讓他燒,但是事關朋友生計,我也不好擅自拿出來燒
wasabi4198
違法的契約就算簽名蓋章了,法律也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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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ba2362: 老闆的意思應該不是資遣,應該就是不付資遣費讓你走那種感覺
owl7562
直接跟當地勞工局檢舉
donkey9197
違法啊,勞基法11條有解僱事由的規定,這個明顯是非法解僱事由。真被雇主以該事由解僱,建議先請勞工局勞檢以及提出勞資爭議調解,至少要拿回資遣費和爭議期間薪資
donkey9197
如果噗主有需求的話,我是可以幫忙介紹可以協助處理爭議的團體,如果你需要的話再說說了
bean9274
資方只要是讓勞方離開、非勞方自願離開都是屬於資遣,一定要給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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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9197: 謝謝旅人~
目前朋友說暫時還不用,如果真的有什麼爭議的話再麻煩旅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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